1 | 已知或怀疑对DPP4i或SGLT2i类药物或研究药物辅料过敏; |
2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具有生育能力的男性或女性不愿意在研究期间避孕; |
3 | 1型糖尿病、单基因突变糖尿病、胰腺损伤所致的糖尿病或其它继发性糖尿病(如库欣综合征或肢端肥大症引起的糖尿病); |
4 | 筛选前6个月内出现过急性代谢并发症(如酮症酸中毒、乳酸性酸中毒或高渗性昏迷状态);或既往有严重的糖尿病慢性并发症(如大小血管并发症)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试验; |
5 | 有重度低血糖发作病史(如低血糖引起嗜睡、意识障碍、谵语、甚至昏迷者,需要他人协助治疗的低血糖),或反复出现低血糖 [一周内出现≥3次症状性低血糖,或一周内检测到至少3次血糖值<3.0 mmol/L]; |
6 | 尿崩症者,或筛选前3个月内治疗剂量未稳定的甲状腺功能异常者; |
7 | 筛选时控制不佳的高血压者,定义为收缩压(SBP)≥160 mmHg和/或舒张压(DBP)≥100 mmHg; |
8 | 筛选前6个月内有心肌梗死、不稳定性心绞痛、中风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或接受过冠状动脉血管成形术、经皮冠状动脉支架植入术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或筛选前6个月内有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III和IV级)、不稳定或急性充血性心衰,或研究者认为显著影响受试者安全性的持续性心律失常; |
9 | 急慢性胰腺炎病史,或可能导致胰腺炎的高风险因素(如有症状的胆囊病史,胰腺损伤史等); |
10 | 筛选前5年内有恶性肿瘤病史,除外经过治疗的局部皮肤基底细胞癌; |
11 | 有明显血液系统疾病(如再生障碍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溶血性贫血)或任何引起溶血或红细胞不稳定的疾病(如疟疾); |
12 | 存在SGLT2抑制剂类药物的禁忌症者,如酮症酸中毒风险者、严重的骨质疏松症等; |
13 | 有临床显著的胃排空异常(如胃出口梗阻),严重慢性胃肠道疾病(如筛选前6个月内发生过活动性溃疡); |
14 | 有临床症状的尿路感染或/和生殖器感染,或有反复尿路感染或/和生殖器感染病史者; |
15 | 筛选前3个月内存在药物或酒精滥用史,根据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受试者参加试验的依从性; |
16 | 筛选前2个月内除二甲双胍以外的任何降糖药物治疗,包括以降糖为目的的中草药治疗(累积使用≤7天除外); |
17 | 筛选前2个月内接受过持续7天以上的全身性类固醇激素治疗(包括静脉、口服给药等) |
18 | 筛选前12个月内接受过减肥手术或者操作(如胃束带手术),或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具有控制体重作用的药物,或目前正处在减肥计划中且不在维持阶段; |
19 | 筛选前接受过其他可导致吸收不良的胃肠道手术,或长期服用对胃肠蠕动有直接影响的药物;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输血,或献血或失血血量≥400 mL; |
21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任何药物或医疗器械的临床试验(以进入随机程序为准); |
22 | 谷丙转氨酶(ALT)和/或谷草转氨酶(AST)≥1.5×ULN和/或总胆红素≥1.2×ULN; |
23 | 血红蛋白≤100 g/L; |
24 | 肾功能损伤者,定义为eGFR <60ml/min/1.73 m2(根据肾脏病饮食调整(MDRD)简化公式计算); |
25 | 甲状腺功能检测结果异常,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
26 | 心肌酶谱(肌酸激酶CK和肌酸激酶同工酶CK-MB)> 3×ULN; |
27 | 空腹甘油三酯≥5.64 mmol/L(500 mg/dl); |
28 | 血淀粉酶、脂肪酶超出正常值范围上限,且经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 |
29 | 筛选时出现显著异常的12导联心电图(ECGs)结果,且研究者认为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不适合进入本项研究; |
30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适合参加本项研究的任何其他情况(如影响受试者的安全性或疗效评价)。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