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体温在38℃以上或临床上有明显的可影响临床试验的活动性感染 |
2 | 体温在38℃以上或临床上有明显的可影响临床试验的活动性感染 |
3 | 活动性乙肝(HBsAg阳性且HBV-DNA滴度大于103copies/ml)或丙肝(HCV抗体阳性)患者 |
4 | 活动性乙肝(HBsAg阳性且HBV-DNA滴度大于103copies/ml)或丙肝(HCV抗体阳性)患者 |
5 | HIV抗体阳性或感染史,或患者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史 |
6 | HIV抗体阳性或感染史,或患者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史 |
7 | 在1个月内使用过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其它免疫抑制剂 |
8 | 在1个月内使用过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其它免疫抑制剂 |
9 | 器质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分级≥NYHA标准II级)、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 |
10 | 器质性心脏病、心功能不全(心功能分级≥NYHA标准II级)、Ⅱ度以上心脏传导阻滞、不稳定型心绞痛或6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 |
11 | 出现肿瘤中枢侵犯或精神障碍 |
12 | 出现肿瘤中枢侵犯或精神障碍 |
13 | 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 |
14 |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
15 | 患者现在伴随或在既往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 |
16 | 患者现在伴随或在既往5年内有其他恶性肿瘤病史,不包括已经治愈的恶性肿瘤 |
17 | 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 |
18 | 同种异体器官移植史 |
19 | 鼠蛋白及其他生物制剂过敏史 |
20 | 鼠蛋白及其他生物制剂过敏史 |
21 | 妊娠/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有怀孕计划的妇女或有生育能力而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女性患者 |
22 | 妊娠/哺乳期妇女、研究期间有怀孕计划的妇女或有生育能力而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的女性患者 |
23 | 患者在开始研究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性药物试验治疗或7天内接受过局部试验药物治疗 |
24 | 患者在开始研究前4周内接受过全身性药物试验治疗或7天内接受过局部试验药物治疗 |
25 | 其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情况 |
26 | 任何无法控制的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