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既往或目前正患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消化系统、呼吸系统、泌尿生殖系统、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及代谢异常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者或能干扰试验结果的任何其他疾病 |
2 | 有药物、食物或其他物质过敏史 |
3 | 试验前4 周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4 | 试验前14 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或保健品(包括中草药) |
5 | 试验前30 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 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6 | 试验前3 个月内参加任何临床试验且服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
7 | 在入选前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200 mL,不包括女性月经期失血)、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8 | 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志愿者试验期间不能采用一种或一种以上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
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0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11 | 嗜烟者或试验前 3 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 5 支者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2 | 酗酒者或试验前 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 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含酒精产品者 |
13 | 药物滥用者或试验前 3 个月使用过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 1 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4 | 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 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 或>90 mmHg;心率<50 bpm 或>100 bpm)或体格检查、心电图、实验室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以临床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
15 | 肌酐清除率(CCr)< 90ml/min |
16 | 色盲、矫正视力< 0.8、视野异常及眼压异常者 |
17 | 不适合静脉滴注给药的受试者 |
18 | 志愿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