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已知对伏立康唑、氟康唑、伊曲康唑、泊沙康唑或酮康唑等唑类有过敏史者;或既往存在药物或食物过敏、接触物过敏史者; |
2 | 片剂吞咽困难者; |
3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4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者; |
5 | 视力(裸眼或矫正视力)<0.8 及眼科检查结果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6 | 体格检查、12 导联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结果,研究者判断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7 |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复测仍异常者; |
8 | 既往QTc间期延长或伴有心律失常危险因素者如心肌病、低钾血症、低镁血症、低钙血症及同时使用其他可能引起尖端扭转性室速的药物等者; |
9 | 既往存在视觉损害相关疾病者(视力模糊、畏光、绿视症、色视症、色盲、蓝视症、眼部疾病、目晕、夜盲、振动幻觉、闪光幻觉、闪光暗点、视觉亮度、视野缺损、玻璃体漂浮物和黄视症等); |
10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梅毒螺旋体抗体、艾滋病毒抗体、丙型肝炎抗体任何一项检测结果阳性者; |
11 | 筛选前6 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 单位酒精(1 单位=360mL 啤酒或45mL 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 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酒精类产品者; |
12 | 筛选前3 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13 | 筛选前3 个月内每日吸烟量≥5 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4 | 筛选前3 个月参加了任何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5 | 筛选前30 天内接受过外科手术,或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外科手术者; |
16 | 随机前28 天内使用过任何与伏立康唑有相互作用或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如特非那定、阿司咪唑、奎尼丁、匹莫齐特、西沙必利、卡马西平、长效巴比妥类、依非韦伦、麦角生物碱、利福布汀、利福平、利托那韦、圣约翰草、依维莫司、氟康唑、苯妥英、抗凝血药、苯并二氮卓类、西罗莫司、环孢素、他克莫司、阿片类、他汀类、磺脲类、长春花生物碱类、美沙酮、非甾体抗炎药、奥美拉唑、西咪替丁、地高辛、茚地那韦、大环内酯类抗生素、麦考酚酸、强的松、雷尼替丁、口服避孕药、抗逆转录病毒药物等)者; |
17 | 随机前14 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保健品、维生素、中草药者; |
18 | 筛选时,12 导联心电图显示,男性受试者QTc 间期≥450ms 或女性受试者QTc 间期≥460ms 者; |
19 | 筛选时,肝功能检测指标(胆红素、AST、ALT)超过正常值上限者; |
20 | 随机前7 天内,食用过葡萄柚、柚子、火龙果、芒果等影响代谢酶的水果或相关产品; |
21 | 随机前48 小时内摄取了富含咖啡因或黄嘌呤成分的饮料或食物(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 |
22 | 随机前48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酒精呼气测试结果>0mg/100mL者; |
23 | 女性受试者处于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
24 | 有药物滥用史者或尿液药物筛查(吗啡、四氢大麻酚酸、甲基安非他明、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氯胺酮)阳性者; |
25 | 从筛选阶段至随机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26 | 研究者认为因其它原因不适合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退出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