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询问)有特定过敏史者,或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食物如牛奶和花粉过敏者),或已知对伊托必利过敏者; |
2 | (询问)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3 | (询问)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手术史、外伤史者,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 |
4 | 筛查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5 | 筛查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
6 | 筛查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7 | 筛查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 17.7 mL 乙醇,即 1 单位 = 357 mL酒精量为 5% 的啤酒或 43 mL酒精量为 40% 的白酒或 147 mL酒精量为 12% 的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8 | 在筛查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 杯以上,1 杯=250 ml)者; |
9 | 服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0 | 筛查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试验期间计划献血者; |
11 | 筛查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品或者保健品; |
12 | 自筛查前2周至研究药物最后一次服药后6个月内有生育计划、不愿意或不能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3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服用过特殊饮食(包括葡萄、西柚、火龙果、石榴等影响代谢酶的水果或相关产品)或运动习惯有重大变化,或存在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14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h内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或富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
15 | 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 |
16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17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18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19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0 | 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四氢大麻酚酸); |
21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