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患者属过敏体质者; |
2 | 患者属过敏体质者; |
3 | 对盐酸美普他酚、盐酸曲马多过敏者; |
4 | 与本研究直接相关者。 |
5 | 有药物滥用或依赖史、酗酒史、慢性疼痛史、有局麻药中毒过敏史、神经-肌肉疾病、明确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和既往有胆道疾病史的患者; |
6 | 有药物滥用或依赖史、酗酒史、慢性疼痛史、有局麻药中毒过敏史、神经-肌肉疾病、明确的甲状腺功能减退病史和既往有胆道疾病史的患者; |
7 | 有癫痫史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者,有精神疾患,痴呆或其他心理疾病影响VAS评分不能合作者; |
8 | 有癫痫史或中枢神经系统功能障碍者,有精神疾患,痴呆或其他心理疾病影响VAS评分不能合作者; |
9 | 合并低血压(BP≤90/60 mmHg)和血压调控异常综合症的患者; |
10 | 合并低血压(BP≤90/60 mmHg)和血压调控异常综合症的患者; |
11 | 急慢性酒精中毒以及有患麻痹性肠梗阻风险的患者; |
12 | 急慢性酒精中毒以及有患麻痹性肠梗阻风险的患者; |
13 | 颅内压升高或头部损伤(除影响呼吸作用外,还会干扰乳突反应而严重影响对神经系统的评价); |
14 | 颅内压升高或头部损伤(除影响呼吸作用外,还会干扰乳突反应而严重影响对神经系统的评价); |
15 | 正在接受抗抑郁药、抗病毒药、喹诺酮类、抗焦虑药、安眠药、治疗恶心和呕吐药、治疗溃疡药物甲氰咪胍或精神类药物及2周内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 |
16 | 正在接受抗抑郁药、抗病毒药、喹诺酮类、抗焦虑药、安眠药、治疗恶心和呕吐药、治疗溃疡药物甲氰咪胍或精神类药物及2周内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者; |
17 | 全身感染或传染性疾病活动期者; |
18 | 全身感染或传染性疾病活动期者; |
19 | 严重心、肝、肾脏疾病,或ALT、AST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BUN≥正常值上限1.2倍,Cr超过正常值上限者; |
20 | 严重心、肝、肾脏疾病,或ALT、AST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BUN≥正常值上限1.2倍,Cr超过正常值上限者; |
21 | 有免疫功能缺陷或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晚期肿瘤患者及其他严重基础疾病患者; |
22 | 有免疫功能缺陷或严重血液系统疾病者,晚期肿瘤患者及其他严重基础疾病患者; |
23 | 前列腺肥大伴尿路梗阻的患者; |
24 | 前列腺肥大伴尿路梗阻的患者; |
25 | 12小时内使用过缓释片镇痛药或4小时内合并其他镇痛类药物; |
26 | 12小时内使用过缓释片镇痛药或4小时内合并其他镇痛类药物; |
27 | 出凝血障碍;穿刺部位感染、出血、畸形,术前长期使用镇静镇痛药物,拒绝臂丛阻滞、腰硬联合麻患者;术中麻醉效果不佳而使用镇痛药不足4小时者; |
28 | 出凝血障碍;穿刺部位感染、出血、畸形,术前长期使用镇静镇痛药物,拒绝臂丛阻滞、腰硬联合麻患者;术中麻醉效果不佳而使用镇痛药不足4小时者; |
29 | 患者术后出现呼吸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呼吸抑制、呼吸道阻塞、缺氧等症状; |
30 | 患者术后出现呼吸功能障碍的患者,有呼吸抑制、呼吸道阻塞、缺氧等症状; |
31 | 患者术后使用肌肉内注射、静脉给药、椎管内给药、区域阻滞(包括切口阻滞)、经皮或经皮下给药、理疗等镇痛方式镇痛; |
32 | 患者术后使用肌肉内注射、静脉给药、椎管内给药、区域阻滞(包括切口阻滞)、经皮或经皮下给药、理疗等镇痛方式镇痛; |
33 | 妊娠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 |
34 | 妊娠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哺乳期妇女; |
35 | 入选前3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
36 | 入选前3月内参加过其它临床试验者; |
37 | 与本研究直接相关者。 |
38 | 对盐酸美普他酚、盐酸曲马多过敏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