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中风病史 |
2 | 未得到控制的血压,定义为筛选或基线访视时收缩压>160mmHg或舒张压>100mmHg。患者可开始接受抗高血压治疗,但必须治疗至少30天以达到稳定剂量,此后,患者可再一次接受研究入选资格的评估。 |
3 | 在筛选或基线访视时有未得到控制的青光眼(用药期间眼内压(IOP)≥24mmHg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 |
4 | 活动性增殖性糖尿病视网膜病变 |
5 | 在基线访视前的6个月内使用任何全身性抗VEGF药物。 |
6 | 任何一只眼在基线访视前的3个月内使用任何抗血管生成药物(包括任何抗VEGF药物)进行的治疗。 |
7 | 在基线访视前的6个月内或在本研究期间接受过的全视网膜激光光凝 |
8 | 在筛选访视前的3个月内接受过的局部/格栅样激光光凝 |
9 | 有晶状体研究眼的玻璃体内皮质类固醇治疗史,包括眼内皮质类固醇植入(例如,Ozurdex、Iluvien) |
10 | 在筛选访视前的3个月内,白内障手术后研究眼(无晶状体或人工晶状体而前囊膜未损坏)的玻璃体内皮质类固醇治疗史,或眼内/眼周皮质类固醇(包括眼球筋膜下)治疗史 |
11 | 研究方案中所规定的其他入选和排除标准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