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试验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
2 | 明确的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
3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心血管系统、消化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肺部、血液学、免疫学、精神病学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4 | 曾经患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
5 | 试验前1周内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检查等)发现有临床诊断意义异常者; |
6 | 试验前及试验期间心电图异常(具有临床意义)或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
7 | 乙型肝炎表面抗原检测阳性者; |
8 | 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有酒精及药物滥用史者; |
9 | 试验前6个月内或试验期间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 |
10 | 试验前3个月及试验期间服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1 | 试验前30天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12 | 在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
13 | 在试验前三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
14 | 试验前三个月献血或作为受试者被采样者; |
15 | 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1支,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6 | 任何食物过敏或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7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者; |
18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者; |
19 |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