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符合DSM–IV快速循环标准,在入选前12个月内有>4次躁狂、轻躁狂、混合性或抑郁发作; |
2 | 有显著的DSM-IV轴II诊断,提示双相障碍用药物治疗无效或对方案依从性有影响; |
3 | 当前或既往符合双相障碍除外的其他DSM-IV轴 I诊断或接受过相应治疗(包括神经性厌食症或神经性贪食症),或过去2年内曾诊断为心境恶劣; |
4 | 有精神病性症状或体征; |
5 | 经哥伦比亚自杀严重度评定量表-基线评估以及研究者判断,受试者存在自杀风险,或在筛选前6个月内有自杀行为/企图; |
6 | IQ < 70或者被怀疑智力发育迟缓; |
7 | 入选前12个月内有物质滥用或依赖史(DSM- IV所定义的物质类别,不包括尼古丁和咖啡因但包括酒精)或筛查过程中违禁药物(不包括尼古丁或咖啡因)尿检阳性; |
8 | 进入开放期前4周内服用过氟西汀 ;前2周内服用过含雌激素的口服避孕药或其他激素类药物; 基线访视前7天内服用过咯匹那韦/利托那韦或阿扎那韦/利托那韦; |
9 | 根据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的实验室检测结果(包括甲状腺功能、心电图、血液学、生化以及尿液检查等),或根据研究者判断该疾病或临床情况不适合进入本项研究(如急性、慢性心、肾、肝、肿瘤或脑血管疾病),可能导致安全性方面的顾虑或影响拉莫三嗪代谢对安全性或疗效的评估形成干扰; |
10 | 目前或既往被诊断患有癫痫; |
11 | 病理性肥胖,即体重指数(BMI) >35 {BMI =体重( kg) 除以身高的平方(m2)} ; |
12 | 单次或平均QTcB或QTcF > 450 msec;或者在束支传导阻滞受试者中QTc > 480 msec; |
13 | 肝功能不全史;ALT或AST ≥ 2×ULN;ALP或总胆红素>1.5×ULN(仅有总胆红素>1.5×ULN但是直接胆红素<35%可除外);或研究者认为不适于参加本项研究的情况; |
14 | 受试者对拉莫三嗪或者其成份有过敏包括皮疹,或对抗癫痫药物有皮疹反应 ,或对多种药物有频繁和/或严重的过敏反应; |
15 | 筛选前6个月内参加过任何有关拉莫三嗪的研究,或筛选前4周内曾经使用拉莫三嗪; |
16 | 目前或在过去30天内曾经参与其他与目前疾病不相关的临床研究,或在过去3个月内曾经参加过与目前疾病相关的临床研究; |
17 | 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启用系统心理治疗,或计划在本研究期间启用系统心理治疗; |
18 | 正在怀孕或者哺乳期的女性,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怀孕的女性,或者不同意采用以下的避孕方式(例如,避孕套、注射孕激素、一种可靠的避孕隔膜、性伴侣进行输精管切除术或不性交)的患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