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前3个月之内存在造血机能障碍或血红蛋白<9 gm/dL或红细胞压积<30%。 |
2 | 在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前3个月之内白细胞(WBC) 绝对计数<3.0 x 109/L (3000/mm3) 、嗜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1.2 x 109/L (<1200/mm3)或绝对淋巴细胞计数<0.5 x 109/L (<500/mm3) 。 |
3 | 在筛选访视或基线访视前3个月之内出现血小板减少症,即血小板计数<100 x 109/L(<100,000/mm3) 。 |
4 | 筛选访视时根据Cockroft Gault 公式 (附件D)估算的肌酐清除率<40 mL/min 。 |
5 | 筛选访视时总胆红素,AST或ALT超过正常值上限的1.5倍。 |
6 | 妊娠或者当前哺乳的女性。 |
7 | 当前或者近期有严重的,进展性的,未被控制的肾、肝、血液、胃肠道、内分泌、代谢、肺、心脏或神经系统疾病的病史。 |
8 | 除干燥综合症之外任何其他风湿性自身免疫疾病病史。 |
9 | 任何时间有过人工关节感染病史,假体仍然在原位。 |
10 | 有过任何淋巴增殖性疾病病史,(例如一些使用其他免疫抑制药物的受试者所报道的Epstein Barr 病毒(EBV)相关的淋巴增殖性疾病),有淋巴瘤或白血病病史、或者存在提示当前患有淋巴系统疾病的症状和体征。 |
11 | 反复发作(超过一次)的带状疱疹病史,或播散性(一次发作)带状疱疹病史,或播散性(一次发作)单纯疱疹病史。 |
12 |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6个月内受试者患有任何需要住院,需要胃肠道外抗生素治疗或研究者判断为机会性感染的感染。 |
13 | 任何其他的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情况。 |
14 | 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4周或5个半衰期(以较长者计)内受试者接受了任何试验药物(除CP 690,550)研究。受试者参加本研究期间任何时候都不能参加任何其他研究药物试验。请与辉瑞的医学监查员商议试验性的生物制剂的暴露。 |
15 | 之前曾接受过导致淋巴细胞减少的药物或疗法[比如阿仑珠单抗(CamPath)、烷化剂(比如环磷酰胺或苯丁酸氮芥)、全淋巴区照射等]。曾接受过利妥昔单抗或其它选择性导致B淋巴细胞减少的药物(包括研究性药物)的受试者,只要在本研究基线之前的至少1年内没有再接受过这些药物治疗、并且通过FACS 分析得出的CD 19/20+计数正常,可以参加本研究。 |
16 | 基线访视前4周内肌肉内或静脉内使用过皮质激素。如果在本次研究的基线访视前4周内在其它资格性研究中使用了关节内注射,则该注射关节在本试验整个过程中都被认为始终处于资格性研究中注射前的状态。 |
17 | 在本研究药物首次服用试验药物之前的6周内曾有过任何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接种,或者,治疗期内的任何时间或中止研究药物服药的6周内拟需要进行这些疫苗接种。(请参见生活方式指南的内容,以获取有关受试者避免与疫苗接种者家庭接触的详细信息)。 |
18 | 任何可能影响口服药物吸收的状况,比如胃切除术、具有临床意义的糖尿病胃肠道疾病、或者像胃旁路术这样的某些类型的肥胖症手术。但是像胃束带术这样只是把胃分成几个单独腔室的手术则可以参加本研究。 |
19 | 有酗酒史或药物滥用史,除非在首次服用试验药物之前完全戒断时间超过6个月。 |
20 | 12导联心电图(ECG)筛选提示具临床意义的可能影响受试者安全的异常。 |
21 | 一级亲属有遗传性免疫缺陷疾病。受试者在筛选或给药前的口腔温度,鼓膜温度或颞部温度超过38度。 |
22 | 有恶性病变或有恶性病变史,但是已接受合适治疗或者切除的非转移性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原位宫颈癌除外。 |
23 | 近期(筛选首次服用试验药物前的1个月内)有明显外伤或接受了大手术。 |
24 | 受试者服用了附件E中所列研究禁忌的合并用药。在使用非禁忌的合并用药时需维持一个稳定的剂量,即在基线访视前7天之内或5个半衰期内(以更长者计)不使用新的药物或改变药物剂量。 |
25 | 存在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或乙型肝炎病毒、或丙型肝炎病毒感染。 |
26 | 经研究者判定,存在其它可能会增加与参加试验或使用研究产品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影响研究结果解释的、严重的急慢性医学或精神病学状况或实验室异常,可能使得受试者不宜参加本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