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导入期间前后2次空腹血糖水平差值超过2.5mmol/L(指尖血糖); |
2 | 既往接受过α-糖苷酶抑制剂类药物治疗无效、过敏或不耐受者; |
3 | 有严重糖尿病并发症症状者; |
4 | 服用降脂药物不规律或剂量不稳定的高脂血症患者; |
5 | 有明显消化和吸收障碍的慢性胃肠功能紊乱患者,以及其它内分泌疾病:如甲亢、皮质醇增多症、肢端肥大症等; |
6 | 患有由于肠胀气而可能恶化的疾患(如Roemheld综合征、严重的疝、肠梗阻、肠道术后和肠溃疡)的患者; |
7 | 严重心脏病、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慢性心功能不全者(NYHA分级Ⅲ和Ⅳ级); |
8 | 受试者(服用或未服用降压药),血压控制不佳(SBP>160mmHg,或DBP>100mmHg); |
9 | 肝脏疾病者,肝功能ALT或AST>2×ULN或 TBil>2×ULN,且在1周内复查确诊者; |
10 | 肾功能损害(Cr>1×ULN或Ccr<60ml/min),且在1周内复查确诊者; |
11 | 合并使用影响糖代谢的药物,如糖皮质激素等; |
12 | 三个月内合并使用具有调节血糖作用的中草药; |
13 | 有严重疾病,在治疗期和随访期有可能生命垂危者; |
14 | 精神、神经障碍,不能正确表达意愿者; |
15 | 酗酒者以及药物滥用及成瘾者; |
16 | 育龄妇女处于妊娠、哺乳期、有妊娠意向或妊娠试验(测尿HCG或血HCG)阳性,并且在试验期间不能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有效避孕措施包括绝育、宫内节育器、口服避孕药或当地法律规定的隔膜法); |
17 | 近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或医疗器械临床试验的患者; |
18 | 合并其他疾病,研究者认为将无法评价疗效或不大可能完成预期的疗程和随访的患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