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患者曾经接受过以HER族为治疗靶点的药物治疗(例如,但不局限于厄洛替尼、吉非替尼、西妥昔单抗和曲妥珠单抗) |
2 | 患者既往针对晚期肿瘤接受过化疗或全身抗肿瘤治疗(例如,单克隆抗体治疗)1.既往针对非转移性病灶接受过辅助或者新辅助治疗的患者,如果至研究治疗开始时已结束6个月以上,可以入组 2.既往接受过手术,但距研究治疗开始大于等于4周,且患者已康复,可以入组。手术后未满四周,但研究者认为已完全康复的患者可以考虑入组 3.既往曾经接受过局部放疗的,如果满足以下条件可以入组:放疗结束距研究治疗开始超过四周,且本次研究选择的靶点不在放疗区域内,抑或靶病区位于放疗区域内,但已书面确认进展 |
3 | 上消化道缺乏物理完整性,或者患有吸收不良综合征,或者无法口服药物,或有活动性胃十二指肠溃疡 |
4 | 任何眼睛表面的炎性改变(例如,严重的干眼症、角膜结膜炎和角膜炎等) |
5 | 患者有大于等于Ⅱ度的周围神经病变 |
6 | 患有任何不稳定系统性疾病(包括活动性感染、显著的心血管疾病(包括早年发生的心肌梗死)、任何显著的肝、肾或代谢性疾病)、代谢功能紊乱、体检结果或者实验室检查结果禁忌使用研究药物(厄洛替尼、吉西他滨或者顺铂),或者可能影响治疗结果的阐释或增加罹患治疗并发症风险的情况 |
7 | 五年内存在其他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除经充分治疗的宫颈原位癌或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 |
8 | 至今尚未最终明确采用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的患者;既往已确诊并接受过治疗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者脊髓压迫,但没有证据证明疾病已稳定至少两个月(临床上影像稳定)的患者 |
9 | 在首次研究用药前四周内接受过手术或者放射治疗的患者。手术后未满四周,但研究者认为已完全恢复的患者可以考虑入组 |
10 | (研究者认为)具有通过血液或者其他体液形式传播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的患者 |
11 |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 |
12 | 研究期间不愿采用避孕措施的育龄期女性和有性能力的男性 |
13 | 对于任何研究药物或者其赋形剂存在过敏反应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