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除乙型肝炎病毒感染外其他因素引起的肝硬化门静脉高压症患者,如酒精性肝炎肝硬化、自身免疫性肝炎肝硬化、胆汁淤积型肝炎肝硬化、丙型肝炎肝硬化等门静脉高压症; |
2 | 慢性重型肝炎或有慢性重型肝炎倾向者; |
3 | 重度食管静脉曲张(G3)伴有红色征者;发生过食管胃静脉曲张出血者;肝硬化并发腹水的患者; |
4 | 符合下列任一项实验室检查异常:谷丙转氨酶、谷草转氨酶>5倍正常值上限;总胆红素>3倍正常值上限;Cr>正常值上限的1.5倍; |
5 | 凝血酶原活动度≤60%,血小板≤50×109/L; |
6 | 不稳定心血管疾病,包括充血性心力衰竭(NYHAⅢ型及Ⅵ型),不稳定性心绞痛,3个月内发生过心肌梗塞及中风; |
7 | 高血压服用药物者; |
8 | HIV感染患者; |
9 | 已知对试验药物或相关产品过敏者;有药物滥用史者; |
10 | 有精神疾患不能合作者;有癫痫病史者及中枢神经系统疾病患者; |
11 | 妊娠、哺乳或有意妊娠,或拒绝采取避孕措施的育龄患者(包括男性受试者); |
12 | 入组前3个月参加过临床试验者; |
13 | 研究者判定为不适宜入组的患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