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目前使用违禁药物或目前有酗酒 |
2 | 计划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之后24小时之内接受高度致吐性化疗 |
3 | 计划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24小时之后至120小时之内接受中度或高度致吐性化疗 |
4 | 计划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之后120小时之内接受骨髓或干细胞移植 |
5 | 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之前1周内或计划在其之后120小时之内接受中度或高度致吐性放疗 |
6 | 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之前24小时内使用任何已知有或可能有止吐作用的任何药物 |
7 | 计划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之后120小时之内接受任何已知有或可能有止吐作用的药物 |
8 | 在开始中度致吐性化疗之前72小时内给予研究方案要求之外的全身性皮质类固醇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地塞米松、氢化可的松、甲泼尼龙或泼尼松龙)(注意:允许类固醇局部或吸入性给药) |
9 | 在治疗第1天前的4周内使用任何研究药物 |
10 | 活动期感染(如肺炎)或任何未被控制的疾病(如糖尿病酮症酸中毒或消化道梗阻),研究者认为给与研究治疗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或导致不确定性风险 |
11 | 历史性或倾向性心脏传导异常(如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长QT间期综合征或其它),不包括不完全性右束支传导阻滞 |
12 | 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急性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明显瓣膜或心包疾病、室性心动过速史、症状性慢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IV级)和重度未受控制的高血压 |
13 | 任何疾病史,研究者认为给与研究治疗可能会混淆研究结果或导致不确定性风险 |
14 | 在治疗第1天的第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前24小时内出现任何呕吐、干呕或轻度以上恶心 |
15 | 正在发生或最近有导致恶心或呕吐的躯体疾病的病史 |
16 | 症状性原发性或转移性CNS恶性肿瘤 |
17 | 将会延迟地塞米松给药的并发疾病(如全身性真菌感染或未受控制的糖尿病) |
18 | 已知对5-HT3受体拮抗剂或地塞米松有禁忌症 |
19 | 哺乳期女性 |
20 | 既往入选帕洛诺司琼的研究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