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绝对中性粒细胞计数(ANC)<1.5×109/L,或血小板计数<100×109/L, 或血红蛋白< 90g/L;不允许为达到入组标准而在入组前1周内输血; |
2 | 血清总胆红素超过1.5倍正常值上限(ULN)、谷丙转氨酶(ALT)及谷草转氨酶(AST)超过2.5倍ULN(以临床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或伴肝转移患者ALT和/或AST超过5倍ULN; |
3 | 肌酐清除率低于50ml/min; |
4 | 单药不能控制的高血压,即单药治疗后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
5 | 具有临床意义的电解质异常; |
6 | 尿蛋白检测2+或以上,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1.0g/24h; |
7 |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NCI CTC AE>1级,不包括脱发和奥沙利铂引起的≤2级的神经毒性)、尚未从之前的手术中完全恢复或距离前一次抗癌治疗或手术的时间不足4周; |
8 | 受试者存在中枢神经系统(CNS)转移或既往有脑转移; |
9 | 入组时存在临床可检出的第二原发恶性肿瘤,或者在过去5年内出现过其它恶性肿瘤(已充分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10 | 临床上有未控制的活动性感染如急性肺炎、乙肝或丙肝活动期等(既往有乙肝感染病史,无论是否服用药物控制,HBV DNA≥104 拷贝数或者≥2000IU/ml); |
11 | 吞咽困难或者已知药物吸收障碍的受试者; |
12 | 目前有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肠梗阻等消化道疾病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或者既往有肠穿孔、肠瘘史,而经手术治疗后未痊愈者; |
13 | 入选前6个月内有动脉血栓或深静脉血栓史,或入组前2个月内具有出血倾向证据或病史的患者,无论严重程度如何; |
14 | 入选前12个月内发生卒中事件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15 | 部分凝血酶原时间(APTT)或凝血酶原时间(PT)超出1.5倍ULN(以临床试验研究中心正常值为准); |
16 | 皮肤伤口、手术部位、创伤部位、粘膜严重溃疡或骨折没有完全愈合; |
17 | 入选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或NYHA 2级及以上的心功能不全病人; |
18 | 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或者有妊娠可能的女性首次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 |
19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存在任何临床或实验室异常或依从性问题而不适宜参加本临床研究; |
20 | 存在严重的心理或精神异常; |
21 | 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