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给药前4周内参加其他任何药物临床试验。 |
2 | 在给药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物或非处方药物。 |
3 | 在给药前8周内献血或失血≥400ml。 |
4 | 严重心血管、肺脏、肝脏、肾脏、血液、胃肠、内分泌、免疫、皮肤、神经或精神疾病的既往病史。 |
5 | 在过去5年内有任何器官系统的恶性肿瘤史,不论治疗过或未治疗以及是否有证据表明存在局部复发或转移。 |
6 | 可能显著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和排泄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或者可能对参加试验的受试者构成危害的任何外科情况或病情。研究者应考虑以下病史或病情: 炎症性肠病、胃炎、溃疡、胃肠道或直肠出血史。 较大的胃肠道手术史比如胃切除术、胃肠吻合术、或肠切除术。胰腺损伤或胰腺炎病史或临床证据。 肝脏病史(结合实验室检查及问诊判断)。 肾功能不全的病史(结合实验室检查及问诊判断)。 筛选期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 |
7 | 有临床意义的ECG异常史,或者在筛选或基线时出现下列任何心电图异常: PR间期>210 ms。 QRS复合波时限>120 ms。长QT综合征QTcB>450 ms 。 |
8 | 实验室检查显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肝功能实验室检查如AST、ALT、ALP或胆红素等呈现有临床意义的异常,提示肝病或者肝脏损伤,或以超出正常上限的1.5倍为界定。 肌酐、尿素氮超出正常上限或尿成分显著异常。血常规检查中有临床意义的异常,如贫血、白细胞降低、血小板显著降低等(结合不良事件中实验室检查异常值进行判断)。 免疫学检查异常,包括HIV抗体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丙肝抗体阳性或梅毒抗体阳性。 |
9 | 多发性和复发性过敏史,或已知对同类药物过敏。 |
10 | 直到研究结束访视时为止,不能保证试验期间及之后3个月内采取可靠的避孕措施的有生育能力的育龄期男性(其中包括一种屏障避孕法,如避孕套或避孕帽加杀精剂)。 |
11 | 重度吸烟者(每日吸烟5支及以上),对于轻度吸烟者(每日吸烟少于5支),试验入住期间应停止吸烟。 |
12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8杯以上)者。 |
13 | 经常使用镇静、安眠药或其他成瘾性药物者,在给药前12个月内有药物或酒精滥用史。 |
14 | 研究者认为有不宜入选的其他原因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