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乳腺癌、头颈癌患者。 |
2 | 遗传性贫血,铁粒幼细胞贫血,急慢性失血、溶血及铁、叶酸或B12缺乏等其他非化疗原因致贫血的患者。 |
3 | 淋巴瘤骨髓侵犯者,已明确有脑转移(已控制的除外)或骨髓转移的患者。 |
4 | 3个月内使用过同类药物(EPO)治疗的患者。 |
5 | 3个月内接受过放疗或正在接受放疗的患者。 |
6 | 4周内有输血史的患者。 |
7 | 合并有未控制的重度高血压(SBP≥160mmHg,DBP≥110 mmHg)或严重感染的患者。 |
8 | 合并有严重心、肝、肾、造血系统等重要器官和系统原发性疾病的患者。 |
9 | 合并有神经、精神疾患而无法合作或不愿合作者。 |
10 | 既往有血栓、凝血功能异常、血液病史或EPO治疗无效史的患者。 |
11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或者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或使入组复杂化的其他情况。 |
12 | 对试验药或对照药已知成份过敏者。 |
13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有生育能力而未采取充分避孕措施者。 |
14 | 近1个月内参加过其他临床试验的患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