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缺少明确的影像学如CT或MRI诊断证据者或影像学诊断证据不充分,无法确定诊断者。 |
2 | 中风病(缺血性脑卒中)类型:腔隙性脑梗死、分水岭脑梗死、脑出血及蛛网膜下腔出血者;脑干、小脑等后循环梗死或出血,脑室出血等;溶栓治疗后的脑梗死患者;心源性脑梗死、其它明确病因型的脑梗死;脑栓塞、无症状性脑梗死者。 |
3 | 病情较轻的患者:轻微脑中风或轻微神经功能缺损者,NIHSS评分<8分,MRS评分<3分,BI评分≥60分;非致残或者症状迅速改善的小中风患者,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TIA)、可逆性脑缺血发作(RIND)等。 |
4 | 病情较重的患者:出现昏迷者;有吞咽困难者;占位效应明显,有中线结构移位的CT或MRI征象;CT示大面积脑梗死者(涉及多于1个脑叶面积或超过大脑中动脉1/3供血区)。 |
5 | 孕妇及哺乳妇女、妊娠试验阳性或待定者。 |
6 | 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盲、聋、哑、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残疾)。 |
7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不能配合试验者(如吸毒者)。 |
8 | 过敏体质者;对试验用药物或其中相关药味过敏者。 |
9 | 长期居住养老院或本次疾病前因为各种疾病和体质造成不能独立完成日常活动者(如厕、穿衣、吃饭、做饭等)。 |
10 | 合并严重心、肺、肝、肾功能损害及造血、代谢系统等严重原发性疾病不适宜本治疗或本治疗有加重基础疾病可能者;ALT、AST>正常值上限的1.5倍,Cr>正常值上限。 |
11 | 合并高血压病:经抗高血压治疗,收缩压>185mmHg或舒张压>110mmHg的持续性高血压病患者。 |
12 | 合并糖尿病:合并糖尿病患者,使用降糖药后空腹血糖<2.78mmol/L或>16.67mmol/L者;或糖尿病引发神经功能缺损、周围神经病变及糖尿病坏疽者。 |
13 | 合并有冠心病心肌梗死病史、严重心功能不全者,房颤患者、心脏瓣膜病或心脏瓣膜置换术后患者。 |
14 | 合并有其他影响肢体活动功能病者,治疗前合并有跛行、类风湿性关节炎、痛风性关节炎等引起的肢体活动功能障碍者。 |
15 | 并发症:影响药物评价的并发症:包括中风后抑郁、焦虑、痴呆、癫痫、肩周炎,中风(缺血性脑卒中)后消化道出血,脑梗死后并发脑出血;脑出血后的梗死患者。 |
16 | 相似病种:有非血管因素导致神经系统症状的CT或MRI证据;有颅内新生物或动静脉畸形、动脉瘤、神经肿瘤病史或者目前仍患有者,或影像学可见的脑神经肿瘤者;脑外伤、多发性硬化症、脑内寄生虫、癫痫发作、癔病性瘫痪、脑淀粉样血管病等患者。 |
17 | 存在研究者认为该试验将会给患者带来重大危害情况者。 |
18 | 近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