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高级别(G3)的神经内分泌癌、类腺癌、胰岛细胞癌、杯状细胞类癌、大细胞神经内分泌癌和小细胞癌; |
2 | 功能性NET且需要伴随使用长效生长抑素类似物控制症状,如胰岛素瘤、胃泌素瘤、胰高血糖素瘤、生长抑素瘤、ACTH瘤、VIP瘤,伴类癌综合征、卓艾综合征或疾病特有的活动性症状; |
3 | 既往接受抗VEGF/VEGFR靶向药物治疗且在治疗期间出现疾病进展的患者; |
4 | 尿常规显示尿蛋白≥2+或24小时尿蛋白定量检测显示尿蛋白≥1克; |
5 | 血清钾、钙(离子型或白蛋白结合型校正后)或镁超出正常范围并有临床意义; |
6 | 药物未能稳定控制的高血压,规定为: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
7 | 研究者判断可能影响药物吸收的消化道疾病或状态,包括但不限于活动性胃及十二指肠溃疡、溃疡性结肠炎或未切除的消化道肿瘤存在活动性出血,或研究者判定的可能引起消化道出血或者穿孔的其他状况; |
8 | 既往或目前有严重的出血(3个月内出血>30ml)、咳血(4周内>5ml的新鲜血液)或者12月内发生血栓栓塞事件(包括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9 | 有显著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包括但不限于入组前6个月内急性心肌梗死、严重/不稳定心绞痛或者冠脉搭桥术;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分级≥ 2级;需要药物治疗的室性心律失常;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50%; |
10 | 心电图检查(ECG)显示QT间期≥480毫秒(ms); |
11 | 在过去5年内患有其它恶性肿瘤,根治术后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或宫颈原位癌除外; |
12 | 研究治疗开始前4周内进行过抗肿瘤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化疗,根治性放疗,生物靶向治疗、免疫治疗、抗肿瘤中药治疗、肝动脉介入栓塞、肝转移灶冷冻消融术或射频消融术; |
13 | 研究治疗开始前2周内接受过针对骨转移灶的姑息性放疗; |
14 | 首次研究用药前3周内服用过含有贯叶连翘成分的药物,或前2周内服用过其他CYP3A4的强诱导剂或强抑制剂; |
15 | 任何具有临床意义的活动性感染,包括但不限于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感染; |
16 | 已知有显著意义的肝病病史,包括但不限于已知乙型肝炎病毒(HBV)感染且HBV DNA阳性(≥1×104/ml);已知丙型肝炎病毒感染(HCV)且HCV RNA阳性(≥1×103/ml),或肝硬化等; |
17 | 入选本研究前28天内实施过外科手术(活检术除外)或者手术切口没有完全愈合; |
18 | 未经过手术和/或放射治疗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或既往治疗过的脑转移或脊髓压迫但没有临床影像学证据表明病情稳定; |
19 | 既往抗癌治疗的毒性反应尚未恢复到0或者1级水平(脱发除外); |
20 | 既往4周内参加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进行了相应试验药物治疗; |
21 | 妊娠(用药前妊娠检测阳性)或正在哺乳的女性; |
22 | 任何其它疾病,代谢异常,体格检查异常或实验室检查异常,根据研究者判断,有理由怀疑患者具有不适合使用研究药物的某种疾病或状态或者将会影响研究结果的解读。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