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利多卡因(包括其他酰胺类)局部麻醉剂、NSAID等相关药物或辅料成分有过敏史或禁忌症的受试者。 |
2 |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用于缓解疼痛的透皮贴片治疗,包括但不限于含有 NSAID、辣椒素、类固醇、尼古丁的贴片产品。 |
3 | 为治疗带状疱疹相关疼痛接受过阿片类药物或甾体激素类药物治疗的患者。 |
4 | 为治疗带状疱疹相关疼痛接受过破坏性神经阻滞术或神经外科消融术且操作成功的受试者。 |
5 | 带状疱疹引起的脊髓或脑干损伤的受试者。 |
6 | 除了带状疱疹相关疼痛,在带状疱疹区域内还存在其他导致疼痛的原因, 其疼痛程度超过带状疱疹相关疼痛,如腰椎神经根病变、手术或创伤等。 |
7 | 患严重的心肺疾病,如心绞痛、充血性心力衰竭、束支传导阻滞或心律失常等(包括植入心脏起搏器)的受试者如果在筛选前3个月中接受治疗且病情未稳定。 |
8 | 患有恶性血液病及其他相关恶性肿瘤,且因疼痛需要治疗(如化学治疗、放射治疗和/或使用阿片类止痛药)的受试者。 |
9 | 患有严重肝、肾功能不全(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或谷氨酰基转移酶(GGT)水平大于正常值上限2倍;和/或血肌酐水平高于正常值上限)的受试者。 |
10 | 患有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或移植操作后正处于急性严重免疫抑制的受试者。 |
11 | 患有严重的精神疾病、器质性脑病或其他癫痫病史的受试者。 |
12 | 妊娠或哺乳的患者,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有怀孕计划的男性或女性受试者 |
13 | 研究前30天内曾经接受过利多卡因治疗相关疼痛(不包括利多卡因局部麻醉)的患者或参与过利多卡因相关试验的受试者。 |
14 | 研究前30天内参与过任何其他临床试验的受试者。 |
15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本研究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