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明确的对研究药物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
2 | 正在接受任何其它抗癌药物治疗的患者; |
3 | 曾经患过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例如:无法吞咽、进行过肝脏、肾脏或胃肠道部分切除手术者、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4 | HCV抗体阳性、活动性乙肝(乙型肝炎病毒携带者可以入组), 肝炎病毒指标阳性并服用抗病毒药物患者; |
5 | 脑膜转移患者;脑转移,脑转移曾经接受过全颅照射,使用过激素和甘露醇、治疗脑转移药物的患者; |
6 | 与表皮生长因子受体抑制剂治疗相关的间质性肺疾病史; |
7 | HIV抗体阳性,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8 | 发热体温在38℃以上或临床上有明显的可影响临床试验的活动性感染 |
9 | 在1个月内使用过大剂量糖皮质激素或其它免疫抑制剂。 |
10 | 任何无法控制的严重临床问题(如严重的精神、神经、心血管、呼吸等系统疾病); |
11 | 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见附件III)者; |
12 | 入组前 28 天内接受了重大外科治疗、切开活检或明显创伤性损伤 |
13 | 不管严重程度如何,存在任何出血体质迹象或病史的患者;在分组前4周内,出现任何出血或流血事件≥ CTCAE(V4.03)3级的患者,存在未愈合创口、溃疡或骨折; |
14 | 一年内曾经接受过大剂量辐射照射者,或在一年内进行过除艾维替尼之外的人体碳14药代研究者; |
15 | 有药物滥用史 |
16 | 受试者存在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研究的任何疾病或手术史或药物治疗史。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