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开始给药前1周内,接受过EGFR TKI治疗(吉非替尼除外); |
2 |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靶向治疗(EGFR-TKI除外)、免疫抗肿瘤治疗(免疫检查点抑制剂、CAR-T等)、放疗、大手术治疗的患者; |
3 | 开始给药前6周内,接受过蒽环类、亚硝脲类、丝裂霉素类化疗的患者; |
4 |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活疫苗和/或计划参加试验后接受活疫苗者; |
5 | 既往接受过针对c-Met或Axl靶点药物(如克唑替尼、卡博替尼、沃利替尼、INC280等)治疗者; |
6 | 开始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或正在接受其它临床试验药物治疗(参与一项研究的总生存期随访患者除外); |
7 | 需要当前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未经控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或确认中枢神经系统转移,但经治疗未稳定4周以上;注:无需治疗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可入选。 |
8 | 脊髓压迫症、癌性脑膜炎或软脑膜症者; |
9 | 有间质性肺病或放射性肺炎; |
10 | 需要两种以上药物控制的高血压患者,或者筛选期至少间隔1小时以上的两次血压测量均值为收缩压 > 140 mmHg或舒张压 > 90 mmHg; |
11 | 多普勒超声评估:左心室射血分数(LVEF)< 55%; |
12 | NCI CTCAE 4.03 ≥ 2级的心律失常,有症状的心动过缓,或男性QTcF > 450 ms,女性QTcF > 470 ms(QTc采用Fridericia校正公式QTcF=QT/RR0.33计算)者;有尖端扭转型室性心动过速病史或先天性QT延长综合征史的患者; |
13 | 具有影响口服药物的多种因素(例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和肠梗阻等); |
14 | 具有明确的出血倾向患者,如消化道出血、出血性胃溃疡;给药前2个月内有黑便、呕血病史者;研究者认为可能发生内脏出血者;给药前2个月内存在明显的咳鲜血或每日咯血量达半茶匙(2.5 mL)以上; |
15 | 有免疫缺陷病史,或患有其它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或有器官移植史; |
16 |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以下任意以一种疾病者:心肌梗死、严重或不稳定心绞痛、冠状动脉搭桥或外周动脉搭桥植入手术者、充血性心力衰竭、脑血管事件等; |
17 | 给药前6个月内患有肺栓塞者; |
18 | 既往存在甲状腺功能异常,即使在药物治疗的情况下,甲状腺功能仍为有临床意义的异常; |
19 | 有其他恶性肿瘤(除NSCLC外)病史,不包括:可治愈的宫颈原位癌、皮肤基底细胞癌或鳞状细胞癌,或任何已治愈(5年内无疾病复发的证据)的其他肿瘤; |
20 | 感染人免疫缺陷病毒(HIV)者;乙肝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且处于乙肝活动期的患者(HBV-DNA≥104 cps/mL或≥2000 IU/mL ); |
21 | 研究者判断有严重电解质紊乱患者; |
22 | 研究者或申办者认为患有其它急性严重或慢性医学或心理疾病、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者; |
23 | 妊娠期或哺乳期的女性或有生育计划的女性及男性。 |
24 | 禁用治疗和/或药物:1)应用抗凝剂(静脉留置管的封管除外)或维生素K拮抗剂如华法林、肝素或其他类似药物治疗的患者;2)同时应用其他抗肿瘤药物,包括传统中药;3)需每日吸氧者;4)需长期全身使用皮质类固醇类药物(局部使用的除外)者; |
25 | 其它:1)具有精神类药物滥用史且无法戒除者或有精神障碍者;2)习惯性饮用葡萄柚汁、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且在试验期间无法戒断者;3)根据研究者的判断,有严重的危害患者安全或影响患者完成试验的伴随疾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