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目前或既往患有符合DSM-IV-TR除抑郁症之外的轴I障碍; |
2 | 既往使用西酞普兰规范治疗无效者,或难治性抑郁患者,即2种或2种以上不同化学结构的抗抑郁药,经足够剂量(治疗量上限,必要时测血药浓度)、足够疗程治疗(6周以上),无效或收效甚微者; |
3 | 与某种全身性疾病或某种神经障碍所致的器质性精神障碍有关的抑郁症状,如甲状腺功能减退引起的抑郁; |
4 | 有明显自杀企图或行为,MADRS第10项评分[自杀意念]≥5; |
5 | 过敏体质或已知对西酞普兰、维拉佐酮过敏; |
6 | 既往有癫痫发作史,除单次的儿童高热惊厥; |
7 | 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酒精或药物依赖者; |
8 | 既往有眼内压增高或窄角型青光眼病史; |
9 | 有恶性肿瘤病史; |
10 | 不能吞咽口服药物,或者有胃、肠手术史等任何可能干扰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情况; |
11 | 伴有严重且控制不佳的心血管疾病、肝脏疾病、肾脏疾病、血液疾病、内分泌疾病等病史者; |
12 | 筛选期或基线期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有重要异常的,如:ALT或AST高于实验室正常值上限2倍,Cr高于实验室正常值上限1.2倍; |
13 | 筛选期心电图ECG异常有临床意义,且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入选的情况,如:男性QTc间期>450 ms,女性QTc间期>470 ms; |
14 | 正在使用或筛选前2周内曾使用单胺氧化酶抑制剂(MAOIs); |
15 | 需要长期使用地高辛、抗血小板药物和抗凝药的受试者; |
16 | 筛选前2周内曾使用CYP3A4强诱导剂(卡马西平,苯妥英钠,利福平); |
17 | 随机化之前使用抗精神病药物、抗抑郁药物和心境稳定剂,清洗期不足5个半衰期的受试者; |
18 | 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氟西汀治疗的受试者; |
19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电抽搐治疗(ECT)或根据研究者判断试验期间需要ECT治疗者; |
20 | 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经颅磁刺激术者; |
21 | 筛选前2周内接受过光治疗者; |
22 | 妊娠期、哺乳期妇女,或育龄期妇女试验前血和/或尿HCG检查结果阳性者;男、女性受试者未采取有效避孕措施,或计划在试验开始后3个月内受(授)孕者。 |
23 | 受试者正在参与或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30天内曾参与过临床试验。 |
24 | 经研究者判断认为不适合参加临床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