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一般标准(1) 需坐轮椅或卧床不起, (2)患有sJIA之外的其他自身免疫性、风湿性疾病、或重叠综合征, (3)近期手术尚未完全恢复或者筛选访视时距离手术结束时间不足6周;或者按照计划,需要在研究的最初12周期间进行手术(4)无外周静脉通道 |
2 | 一般安全性标准: (1) 患有可能危害患者安全或患者完成试验能力的重大并发内科或外科疾病,(2)在筛选前6个月内存在酒精、药物或违禁物质滥用史, (3)存在控制不佳的严重合并疾病证据,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系统、肾脏、肝脏或内分泌疾病, (4)基线访视前6个月内存在需要进行≥2周的口服或胃肠外使用CS治疗的哮喘 (5)对既往的生物治疗存在严重过敏或输液反应史, (6)已知存在HIV感染、其他获得性免疫缺陷、或者患有免疫系统功能受损的先天性疾病, (7)存在任何活动性的急性、亚急性、慢性或复发性细菌、分枝杆菌、病毒、或全身性真菌感染或机会性感染; |
3 | 一般安全性标准: (8)筛选时存在需要住院或接受治疗的重大感染,筛选访视前4周内完成了静脉(IV)抗生素治疗,或筛选访视前2周内完成了口服抗生素治疗;(9)存在非典型结核(TB)病史;(10) 筛选访视前2年内存在需要治疗的活动性TB; (11) 筛选时纯化蛋白衍生物(PPD)或T细胞斑点试验(基于γ干扰素[IFN-γ]的试验)呈阳性,除非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接受了4周的抗结核治疗,且胸片检查显示活动性结核阴性; (12)筛选时根据当地实践指南确定潜伏性TB呈阳性,除非筛选时胸片检查显示活动性结核阴性,且患者在研究药物给药前至少接受了4周的抗结核治疗; (13)有感染再激活的病史,或者基线访视前2个月内新发全身性感染,例如带状疱疹或EB病毒(EBV)感染; (14) 乙肝表面抗原(Ag)或丙肝抗体(Ab)阳性; |
4 | 一般安全性标准: (15) 患有慢性病毒性或自身免疫性肝炎; (16)现在患有严重胃肠道(GI)疾病或者有既往病史,例如溃疡或炎性肠道疾病、克罗恩病、溃疡性结肠炎、或其他症状性下消化道疾病,包括溃疡和穿孔; (17) 在筛选访视前3个月内存在MAS病史; (18) 存在活动性恶性疾病证据或确诊为恶性肿瘤(包括血液系统恶性肿瘤和实体瘤,已切除和治愈的皮肤基底细胞癌除外); (19)控制不佳的糖尿病,定义为血红蛋白(Hgb)A1C≥7.5%(58mmol/mol); (20)患有严重心脏疾病(如先天性心脏病、心脏瓣膜病、缩窄性心包炎[与sJIA无关]、心肌炎)或肺部疾病(如哮喘、囊性纤维化); (21)妊娠期和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研究期间和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2周内怀孕的女性。 |
5 | 排除的既往或合并治疗: (1)基线访视前30天内参与了其他研究性临床试验,或者在研究药物至少5个药物半衰期或药效(PD)作用的对应时间内,以较长时间者为准; (2)之前接受过TCZ治疗(对于单次暴露,将视具体情况向申办方申请,该项排除标准可能被豁免); (3)基线访视前28天内接受了关节内、肌内、静脉、或长效CS治疗; (4)基线访视前6周内接受过非生物类缓解病情抗风湿类药物(DMARD,MTX除外),包括但不限于:羟氯喹、氯喹、金制剂、硫唑嘌呤、D-青霉胺、柳氮磺吡啶、环孢菌素或沙利度胺; (5)基线访视前接受过来氟米特治疗,但后续未进行标准化消胆胺洗脱并有记录低于检测限水平;(6)基线访视前90天内接受了环磷酰胺治疗; (7)基线访视前90天内接受了依托泊苷(VP16)治疗; (8) 基线访视前4周内接受了生长激素治疗; (9)基线访视前4周内接受了雄激素(如睾酮)治疗; (10)基线访视前90天内接受了他汀类药物治疗; (11)基线访视前28天内接受了免疫球蛋白静脉注射; (12)既往接受过细胞耗竭疗法的患者,包括试验性药品(例如抗-CD19和抗-CD20); (13)既往任何时间接受过干细胞移植;(14)基线访视前4周内接受了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接种,或计划在研究药物给药期间或末次研究药物给药后3个月内接受活疫苗或减毒疫苗接种 |
6 | 筛选期的实验室排除指标: (1)血清肌酐>1.5 × ULN (针对年龄和性别的ULN);(2)AST或ALT> 1.5 × ULN(针对年龄和性别的ULN);(3)总胆红素> 1.3 mg/dL (>23 μmol/L);(4)血小板计数<150 × 109/L; (5)Hgb<70 g/L (< 4.3 mmol/L); (6)WBC计数< 5 × 109/L; (7)ANC< 2.5 × 109/L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