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临床实验室检查有临床意义异常、或其它临床发现显示有临床意义的下列疾病(包括但不限于胃肠道、肾、肝、神经、血液、内分泌、肿瘤、肺、免疫、精神或心脑血管疾病)。 |
2 | 2.心电图异常有临床意义。 |
3 | 3.肝炎(包括乙肝和丙肝)及艾滋病筛选阳性。 |
4 | 4.每日吸烟数量>5支。 |
5 | 5.对头孢羟氨苄或者其辅料有过敏史。 |
6 | 6.对头孢菌素类产品有过敏史。 |
7 | 7.有吸毒和/或酗酒史(每周饮用14个单位的酒精:1单位=啤酒285 mL,或烈酒25 mL,或葡萄酒1杯)。 |
8 | 8.在服用研究药物前三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 450 mL)。 |
9 | 9.在服用研究药物前28天内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10 | 10.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
11 | 11.在服用研究用药前7 天内吃过柚子或含柚子类的产品。 |
12 | 12.在服用研究药物前48 小时摄取了任何含咖啡因或含黄嘌呤食物或饮料。 |
13 | 13.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 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14 | 14.在服用研究用药前三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品或参加了药物临床试验。 |
15 | 15.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16 | 16.最近在饮食或运动习惯上有重大变化。 |
17 | 17.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 |
18 | 18.患有任何增加出血性风险的疾病,如痔疮、急性胃炎或胃及十二指肠溃疡等。 |
19 | 19.合并有以下CYP3A4、P-gp或Bcrp的抑制剂或诱导剂,如伊曲康唑、酮康唑或决奈达隆等。 |
20 | 20.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尿妊娠结果阳性。 |
21 | 21.对青霉素类产品皮试结果阳性。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