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既往曾暴露于任何抗PD-1或抗PD-L1抗体。 |
2 | 同时参与另一项干预性临床研究。 |
3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4周之内接受过任何研究性药物。 |
4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3周之内接受最后一剂抗肿瘤治疗。 |
5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4周之内接受过放疗。 |
6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4周之内使用过免疫抑制药物。 |
7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4周之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减毒活疫苗。 |
8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4周之内接受过重大的外科手术(开颅、开胸或开腹手术)或者未愈合的伤口、溃疡或骨折。 |
9 | 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存在既往抗肿瘤治疗引起的未恢复至美国国立癌症研究所通用不良事件术语第4.03版(NCI CTCAE 4.03版)0级或1级的毒性 |
10 | 已知存在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和/或癌性脑膜炎。既往接受过脑转移治疗的受试者可以参与研究,前提是脑转移在首剂研究治疗之前已经保持稳定至少4周;而且神经系统症状必须已经恢复至NCI CTCAE 4.03版 0或1级。 |
11 | 活动性、已知或可疑的自身免疫性疾病或既往2年内的该病病史。 |
12 | 已知原发性免疫缺陷病史。 |
13 | 已知患有活动性肺结核。 |
14 | 已知异体器官移植史和异体造血干细胞移植史。 |
15 | 已知对于任何单克隆抗体、紫杉醇或伊立替康制剂成分过敏。 |
16 | 未控制的并发性疾病:HIV感染者。处于活动期或临床控制不佳的严重感染。症状性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病协会分级II-IV级)或症状性或控制不佳的心律失常。 |
17 | 已知患有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乙型肝炎(HBsAg阳性且HBV DNA≥200 IU/mL或≥10^3拷贝数/mL)或急性或慢性活动性丙型肝炎(HCV抗体阳性且HCV RNA阳性)。 |
18 | 在入选研究前6个月内有胃肠道穿孔和/或瘘管的病史。 |
19 | 患有间质性肺病。 |
20 | 临床不可控制的第三间隙积液。 |
21 | 其他原发性恶性肿瘤病史。 |
22 | 妊娠或哺乳的女性患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