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根据研究者的意见,任何可能会增加受试者参加研究相关的风险、或者可能干扰研究药物评估或混淆研究结果解读的任何情况。 |
2 | 在研究第1天前的28天(4周)或相应研究药物5个半衰期内(以时间长者为准),入组过其他临床研究且使用过其他研究产品。 |
3 | 临床研究中心的雇员或任何其他研究执行人员及其直系亲属。 |
4 | 受试者存在既往和/或当前存在有临床意义且在入组前3个月尚未稳定的现有疾患,或急性疾病,计划医疗/手术流程,或于入组前2周内出现外伤,上述情形经研究者判断,认为参与研究可能会置受试者于相应风险中,或可能干扰研究药物评估或混淆研究结果解读,或影响患者自主参加研究的能力。 |
5 | 接受过下列任意一项内容: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4周(28天)内,接种过任何活性/减毒疫苗(允许使用灭活疫苗)。 当前或既往使用过任何可能影响本研究的限制性药物,包括但不限于所列出的生物药品、非处方药及类固醇药物(如静脉注射类固醇)。 本方案中,不允许甲氨蝶呤和来氟米特的联合治疗作为DMARDs使用。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的前4周(28天)内,使用过中药或应急用(PRN)非处方类抗炎药物。 |
6 | 筛选前42天(6周)内,接受过下列任意一项:肌肉注射过类固醇;关节腔注射过类固醇;静脉注射过类固醇。 |
7 | 存在肠溃疡或憩室炎史的受试者(可能会增加受试者胃肠穿孔的风险)。 |
8 | 在过去5年内存在恶性肿瘤史(无论治疗与否),但除外经成功治疗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 |
9 | 存在除类风湿关节炎外的其他系统性炎症疾病(可能会影响结果的解释),包括但不限于:系统性红斑狼疮;脊柱关节病;系统性血管炎;痛风;焦磷酸盐关节病。 |
10 | 潜在的、慢性的或复发性感染(如复发性鼻窦炎、生殖器疱疹、带状疱疹、骨髓炎及尿路感染等)。 |
11 | 经研究者判断,患者有已知的原发性免疫缺陷性疾病或其他潜在情况(如HIV、不可控糖尿病或既往进行过使受试者易于感染的脾切除术等)。 |
12 | 在筛选前28天(4周)有献血浆史;在筛选前3个月(90天)期间,献血或失血大于500 mL。 |
13 | 经研究者判断,存在有严重的过敏反应史或现有过敏反应。 |
14 | 经研究者判断,静息十二导联纸质心电图中存在任何节律、传导及形态学的重要临床异常会影响对QTc间期变化的解释,如:有临床意义的PR(PQ)间期延长;间断性的2度或3度房室传导阻滞;不完全性、完全性或间断性的束支传导阻滞(QRS间期小于110 ms但QRS波形及T波形态正常,若无证据表明有左室肥厚存在,可接受入组);当前或既往存在缺血性心脏疾病的体征;筛选前6个月内不稳定心绞痛或心肌梗死;室性心律失常、药物不能控制的室上性心律失常或其他心律失常;充血性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功能分级Ⅲ-Ⅳ)病史;在筛选和基线期(第1天给药前),QTcF延长> 450 ms或存在长QT综合症家族史。 |
15 | 在筛选和基线期(第1天给药前),任何仰卧位休息至少10分钟后,存在下列异常体征:收缩压> 150 mmHg;舒张压> 90 mmHg;静息心率< 50或> 100次/分钟。注释:由研究者判断,可允许重复检查。 |
16 | 确定HBsAg\ HBeAg\ 抗HCV \ 抗HIV1/2及梅毒螺旋体抗体检测阳性。 |
17 | 哺乳期妇女,妊娠妇女,或从筛选至最后一次研究药物给药后的24周期间随时有意图怀孕的育龄女性。 |
18 | 在签署知情同意书前,发生诱导/自然流产或死产/活产或妊娠≤ 4周(≤ 28天)。 |
19 | 经现有的国家标准和研究者判断,当前或在随机前1年内有酒精、药物或化学品滥用史。 |
20 | 当前或既往存在有肝疾、胆红素升高或Gilbert综合征。 |
21 | 在筛选(距研究第1天的28天/4周内)时,包括下列任意一项:天冬门氨酸氨基转移酶(AST)> 1.5×ULN;丙氨酸氨基转氨酶(ALT)> 1.5×ULN;碱性磷酸酶(ALP)> 5×ULN;总胆红素> 1.5×ULN;白细胞< 4×109/L 或 > 10×109/L;中性粒细胞< 2.5×109/L;血小板< 100×109/L;血红蛋白< 90 g/L;血清肌酐> 133μmol/L。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