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前三个月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2 | 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前三个月内用过已知对人体脏器有损害的药物。 |
3 | 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前近两周内正在应用其他预防或治疗药物者。 |
4 | 最近三个月献血者,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3 个月内献血者。 |
5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 |
6 | 过敏体质,如对两种或以上药物或食物过敏史者;或已知对布洛芬、精氨酸、阿 司匹林、COX-2 抑制剂或其它非甾体类消炎镇痛药物过敏者。 |
7 | 有心、肝、肾、消化道、神经系统、精神异常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以及存在严重 的心脑血管疾病及风险者。 |
8 | 参加本次临床试验前2 周内服用过特殊饮食或有剧烈运动,或其他影响药物吸收、 分布、代谢、排泄等因素者。 |
9 | 参加本次临床试验期间预计将合并使用其他影响试验药物药代动力学的药物或食 物者。 |
10 | 经生命体征、体格检查、心电图检查及各项实验室检查结果异常,经研究者判断 不能参加试验者。 |
11 | 法律规定的残疾患者(盲,聋,哑,智力障碍,精神障碍,肢体残疾)。 |
12 | 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或妊娠检查阳性的女性受试者 |
13 | 未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半年内有生育计划的受试者。 |
14 | 根据研究者判断,不宜入组者(如体弱、依从性差等)。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