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年龄≥18周岁,男女不限; |
2 | 严格符合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2017版), 临床诊断标准和/或经过病理组织/细胞学检查确诊的晚期或已经发生转移的HCC患者, 不能够采用肝脏手术和/或其他局部治疗(消融或肝动脉介入) ,或者手术和/或其他局部治疗后复发进展的; |
3 | 先前未接受过针对晚期或已经发生转移的HCC的一线系统治疗(全身化疗、分子靶向、免疫治疗以及研究治疗用药等),包括但不限于含奥沙利铂的系统化疗、索拉非尼、PD-1/PD-L1抗体、阿可拉定以及华蟾素等; |
4 | 距肝脏手术治疗>3个月,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治疗结束时间>4周,且有关不良反应恢复正常;如果在手术或其他局部治疗后,曾经超越规范进行全身辅助化疗的患者,需化疗结束>6个月,且发生了疾病进展和/或转移; |
5 | 不适合采用国家卫计委颁发的《原发性肝癌诊疗规范》推荐的晚期肝癌一线标准治疗(索拉非尼和FOLFOX4方案系统化疗)的患者,主要是因部分血液检查指标(详见入选标准第11条中放宽的范围)或其他指标(包括轻度腹水等)不适于现有的一线标准治疗;或者特殊情况下,患者坚持拒绝接受现有的一线标准治疗(比如认为自身体质状况较弱和/或经济限制,对此必须严格掌握和控制); |
6 | 本试验首次用药前2周内,没有使用具有肝癌适应证的现代中药制剂包括:得力生注射液、康莱特注射液或软胶囊、艾迪或康赛迪注射液、榄香烯注射液/口服液、槐耳颗粒和肝复乐胶囊/片等; |
7 | 筛选前14天内,未输血或血制品、未使用造血刺激因子、未输白蛋白或血制品; |
8 | 按照实体瘤反应评估标准(RECIST 1.1),至少具有一个可测量靶病灶,定义为:最长单径≥10mm的非淋巴结病灶,或短径≥15mm的淋巴结病灶;对于既往曾经消融或肝动脉介入治等局部治疗后的病灶,必须采用CT/MRI检查并且根据RECIST 1.1标准确定已经发生疾病进展,且最长径≥1.0cm,方可作为可测量的靶病灶; |
9 | Child-Pugh肝功能评分A级或较好的 B级(≤7分); |
10 | 体力状况ECOG评分为0-1; |
11 | 预期生存时间≥12周; |
12 | 主要器官功能基本正常,符合下列要求:①骨髓:血小板≥60 × 10^9/L,血红蛋白≥ 85g /L,白细胞≥3.0× 10^9/L;以上三项可由研究中心的主要研究者全面衡量患者的状况, 适当放宽为:血小板 50 ~60× 10^9/L,血红蛋白 80~85g /L,白细胞2.5 ~3.0× 10^9/L(含临界值);②肝脏:总胆红素≤1.5倍正常值上限(ULN),天冬氨酸转氨酶(AST)和丙氨酸转氨酶(ALT)≤5 x ULN;白蛋白≥ 28 g / L;③肾脏:血清肌酐≤1.5 x ULN,或肌酐清除率≥50 ml/min; |
13 | 若HBV-DNA≥10^4 copies/ml(2000IU/ml),必须先行抗病毒保肝治疗,待HBV-DNA<10^4 copies /ml(2000IU/ml)方可入组;并且继续服用抗病毒药物、监测肝功能和乙肝病毒载量; |
14 | 育龄女性必须在开始治疗前14天内行妊娠试验且结果为阴性;育龄男性:治疗期间及结束后的3个月内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 |
15 | 受试者自愿加入本研究,签署知情同意书,依从性好,配合随访; |
16 | 筛选前4周内未参加其他临床试验;如果其他试验筛选失败病例,但是符合本试验要求者可以入组。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