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 从既往的EGFR TKI(例如:厄洛替尼,吉非替尼或奥希替尼)治疗到本次研究首次给药时间间隔在8天内或5倍半衰期内(取时间长者)。如果由于时间安排或PK特性没有达到足够的洗脱期,由申办方翰森和研究者基于已知的持续时间和药物相关不良事件的可逆性时间商定替代的洗脱期。 b. 既往或目前接受三代EGFR TKsI治疗的(仅适于扩展和延伸组)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4天内,为了治疗晚期NSCLC(包括先前治疗方案或临床研究),患者曾经使用细胞毒性化疗药物、实验性药物或其他抗癌药物。 c.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7天内,曾使用过细胞色素P450(CYP)3A4强抑制剂、诱导剂或为CYP3A4敏感底物的窄治疗窗药物。 d.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患者曾接受重大手术(不包括血管通路建立)。 f. 在研究治疗首次给药前1周内曾经接受局部放疗;研究药物首次给药前4周内接受过超过30%的骨髓照射,或者大面积放疗。
符合以下任何一心脏标准: a. 静息状态下的3次心电图(ECGs)检查得出的平均校正QT间期(QTc)> 470 ms,应用Fridericia公式进行QT间期校正 (QTcF)。 b. 静息ECG提示存在各种有临床意义的节律,传导或EKG形态学异常(例如,完全性左束支传导阻滞,3度房室传导阻滞,2度房室传导阻滞,PR间期> 250 ms)。 c. 存在任何增加QTc延长或心律失常事件风险的因素,如心力衰竭,低钾血症,先天性长QT综合征,长QT综合征家族史或40岁以下直系亲属的不明原因猝死或延长QT间期的任何合并药物。 d. 左室射血分数(LVEF) ≤?4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