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对二甲双胍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2 | 有任何可能影响药物体内吸收的疾病,如吞咽困难或消化系统疾病; |
3 | 静脉采血困难者,或有晕针、晕血史; |
4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疾病或肺部、血液学、免疫学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5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12-导联心电图检查结果异常且有临床意义,并对本试验评估有影响者; |
6 | 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或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检查结果呈阳性; |
7 | 试验前30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钠、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奥美拉唑)者; |
8 | 试验开始前两周内使用过任何其他药物; |
9 | 每天吸烟大于5支者,怀疑或确有药物滥用病史,3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10 mL乙醇,即1单位=200mL 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2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83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
10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
11 | 试验前3个月内献血或失血≥400 mL; |
12 | 不能遵守中心标准饮食者; |
13 | 不能保证从服药前48小时到最后一次采血前禁烟并禁服西柚汁或任何含酒精和黄嘌呤的食品和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
14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或计划在试验期间怀孕的女性,以及在整个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6个月内不愿采取屏障避孕措施的男性或女性; |
15 | 研究者认为受试者不宜参加试验,或受试者因自身原因不能参加试验。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