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耐受标准餐食物等)或有吞咽困难者或乳糖不耐受者; |
2 | 2)妊娠或哺乳期妇女,以及男性受试者(或其伴侣)或女性受试者在试验期间至试验结束后3个月内有妊娠计划,不愿采取适当的避孕措施(具体避孕措施见附录2)者; |
3 | 3)过敏体质或任何研究者认为影响试验及受试者安全的药物、食物过敏史; |
4 | 4)首次给药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5 | 5)研究首次服药前3个月内,服用过研究药物或参与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给药者; |
6 | 6)试验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400mL),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7 | 7)试验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疫苗者; |
8 | 8)试验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10支者; |
9 | 9)试验前1个月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
10 | 10)有酗酒史或中度饮酒者(中度饮酒的定义为每天饮酒超过3个单位,或每周饮酒超过21个单位; 350ml的啤酒,120ml白酒或30ml烈酒为1饮酒单位)及药物滥用史者; |
11 | 11)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ml)者; |
12 | 12)有晕针或晕血史; |
13 | 13)研究首次服药前14天内,曾服用过任何处方药; |
14 | 14)试验前30天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15 | 15)有可能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史者; |
16 | 16)有药物滥用史者,如3月内使用过软毒品(如:摇头丸、KEN粉、麻古等)或试验前一年内使用过硬毒品(如:可卡因、海洛因、冰毒等); |
17 | 17)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急、慢性消化道疾病和肝、肾、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肺、肿瘤、免疫、血液或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病史者若参加试验将危害其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 |
18 | 18)试验前筛查期的体格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凝血功能检查、12导联心电图检查、胸片、B超等)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19 | 19)生命体征异常者,坐位收缩压<90mmHg 或者>140mmHg,坐位舒张压<60mmHg 或者>90mmHg,心率<50 bpm 或者>100 bpm者; |
20 | 20)筛选期检查以下检测任一项阳性者:HIV抗体阳性,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阳性,尿液药物滥用检测阳性,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丙肝抗体阳性、血妊娠阳性(仅限女性受试者); |
21 | 21)研究者认为存在任何可能影响受试者提供知情同意或遵循试验方案的情况,或受试者参加试验可能影响试验结果或自身安全的其它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