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合并肛周脓肿、肛瘘或肠道感染性疾病者。 |
2 | 单纯性外痔患者或第Ⅳ度内痔患者或混合痔伴第Ⅳ度内痔患者。 |
3 | 患者存在其他需要治疗的病变,而此种治疗会影响或干扰急性痔疮发作的演变过程。 |
4 | 试验开始前90天或同时参加另一项临床试验。 |
5 | 哺乳、妊娠或准备妊娠的妇女及有准备生育计划的男性。 |
6 | 过敏体质及对多种药物过敏者。 |
7 | 合并心血管、脑血管、肝、肾、造血系统等原发性疾病,恶性肿瘤,精神病患者。 |
8 | 凝血障碍者(凝血四项异常或PLT检查异常者),正在使用抗血小板、抗凝药物者,或经期患者 |
9 | AST、ALT>1.5倍正常值上限及肌酐检查异常者;有临床意义的心律失常 |
10 | 有酒精、药物滥用病史,或根据研究者的判断具有降低入组可能性或使入组复杂化的其他病变,如工作环境经常变动等已造成失访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