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在访视1 前一周内接受过哌甲酯(MPH)和/或其它精神药物(例如托莫西汀)治疗。 |
2 | 新近启动正式行为、认知或认知-行为治疗或在过去3个月内治疗频率发生变化。 |
3 | 患者或父母/监护人不能理解或不能充分理解中文指令。 |
4 | 筛选前6个月内有合并精神病诊断(ADHD为主要诊断的对立违抗性障碍 [ODD]或行为障碍除外)。 |
5 | 重度合并症状,如焦虑、激动或抑郁。 |
6 | 精神分裂症的症状、双相情感障碍。 |
7 | 被认为有自杀风险的患者,既往曾经企图自杀或目前有自杀意念。 |
8 | 抽动秽语综合征。 |
9 | 运动性抽搐障碍的诊断或家族史。 |
10 | 厌食。 |
11 | 嗜铬细胞瘤。 |
12 | 预先存在的脑血管疾病、脑动脉瘤和血管异常,包括血管炎或卒中。 |
13 | 以下病史:惊厥障碍或既往的脑电图(EEG)提示惊厥易感性;肝功能的病理变化或肝脏疾病;甲状腺疾病;肾功能受损;高血压;闭塞性动脉疾病;心绞痛;心动过速或心律失常;青光眼。 |
14 | 心源性猝死、室性心律失常或QT延长的家族史(父母、兄弟姐妹)。 |
15 | 单胺氧化酶(MAO)抑制剂、抗高血压药、金刚烷胺、香豆素抗凝剂、安定剂、三环类抗抑郁药、保泰松、抗酸剂治疗。 |
16 | 已知对拟交感神经药物的超敏反应。 |
17 | 对IMP的活性物质或任何赋形剂过敏或不耐受。 |
18 | 已经达到月经初潮的妊娠或哺乳期女性患者。 |
19 | 在筛选前30天内参与临床研究。 |
20 | 同时参与另一项临床研究。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