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对长效人红细胞生长刺激素注射液或者其中成分或者其他ESAs类药物过敏者,研究者认为影响受试者试验安全性; |
2 | 丙氨酸转氨酶(ALT)和(或)谷草转氨酶(AST)> 2N(正常值上限); |
3 | 白蛋白(ALB)< 35g/L; |
4 | 血清铁蛋白(SF)≥800ng/mL; |
5 | 血清维生素B12和血清叶酸水平< 1N(正常值下限); |
6 | 甲状旁腺激素(PTH)>1000ng/L; |
7 | 未能得到控制的高血压(收缩压>160 mmHg,或舒张压>100 mmHg); |
8 | 有肝硬化病史者; |
9 | 给药前2周内接受过EPO治疗; |
10 | 给药前12周进行输血治疗; |
11 | 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蛋白同化激素、庚酸睾酮或美雄烷给药; |
12 | 严重的心血管疾病(纽约心功能分级(NYHA)Ⅲ级及以上,给药前6个月内发生心肌梗死,行冠状动脉腔内成形术,发生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未控制的心律失常等); |
13 | 合并恶性肿瘤(不包括确定已缓解≥3年的肿瘤、已根治性切除的皮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癌);血液系统疾病(镰状细胞性贫血、骨髓增生异常综合征、溶血性贫血等)或明显的出血性疾病; |
14 | 活动性自身免疫性疾病尚未得到满意控制,包括已存在的自体免疫或抗体介导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炎症性肠疾病,系统性红斑狼疮,类风湿关节炎,多发性硬化症,硬皮病,干燥综合征,自身免疫性血小板减少症等; |
15 | 原发性免疫缺陷疾病; |
16 | 系统性感染、处于活动期的慢性炎症性疾病或急性炎症性疾病; |
17 | 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慢性阻塞性肺疾病、肺间质疾病等); |
18 | 有严重精神障碍,研究者认为影响受试者试验依从性者; |
19 | 主要功能器官(心脏、肝脏、肾脏)移植史 |
20 | 给药前12周内接受过伴有大量出血的外科手术的患者或临床研究期间计划接受外科手术的患者(动静脉分流术除外); |
21 | 妊娠、哺乳期妇女或在研究结束6个月内有怀孕计划者; |
22 | 有吸毒或药物滥用病史者; |
23 | 每周饮用超过28单位的酒精(1单位=285mL啤酒或25mL烈酒或1玻璃杯葡萄酒); |
24 | 给药前12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的临床研究; |
25 | 受试者理解、交流和合作不够,不能保证按方案进行者; |
26 | 其他原因研究者认为不合适参加本研究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