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子宫附件B超(经腹)、乳腺B超提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包括但不限于卵巢囊肿≥5cm,或子宫肌瘤≥4cm,或可疑患有乳腺、生殖系统恶性肿瘤等情况; |
2 | 妊娠或计划妊娠的女性,哺乳期妇女或哺乳期结束3个月以内的妇女; |
3 | 经过抑郁、焦虑自评量表评分发现处于重度焦虑、抑郁状态、或有自杀倾向者; |
4 | 既往确诊为精神分裂症、双相情感障碍、焦虑症、抑郁症等精神疾病或合并躯体化障碍的患者; |
5 | 近6个月内注射过或近3个月服用过性激素制剂、抗性激素制剂等对性激素有影响的药物;近3个月使用过神经阻滞药、抗抑郁药、抗焦虑、抗精神病药等治疗精神疾病的药物;患有某些疾病,需要在近6个月的试验期内接受上述治疗者; |
6 | 试验期间必须且只能采用工具避孕(不含性激素成分),对此不能接受或不能严格避孕者; |
7 | 肝功能ALT、AST超过参考值上限1.5倍,或肾功能Scr超过参考值上限者; |
8 | 合并心脑血管疾病、肝、肾、造血系统、内分泌系统及其他严重原发性疾病; |
9 | 过敏体质,及对本研究药物已知成分、任何辅料过敏或不能耐受者; |
10 | 怀疑或确有酒精、药物滥用史者; |
11 | 近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他临床试验者; |
12 | 根据研究者的判断,不适宜参加本研究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