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心、肝、肾等重要脏器有原发性疾病,有消化道疾病病史,有代谢性疾病病史、神经系统疾病史者;精神或躯体上的残疾患者; |
2 | 三年内有胃肠道疾病史(含现有)者,包括慢性或活动性上消化道疾病如吞咽困难、食管疾病、胃炎、十二指肠炎、溃疡,消化道溃疡或活动性胃肠道出血或消化道手术者; |
3 | 有药物过敏或食物过敏、过敏性疾病史或过敏体质者。尤其是对布洛芬过敏的受试者以及服用阿司匹林或其他非甾体抗炎药后出现过哮喘,荨麻疹或变态反应的受试者; |
4 | 经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异常(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 |
5 | 活动性乙肝或丙肝患者,乙肝病毒携带者,梅毒阳性者; |
6 | HIV抗体检查阳性者; |
7 | 每天吸烟大于3支者,怀疑或确有药物滥用病史,3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12盎司或360mL啤酒,5盎司或150mL白酒)或酒精测试阳性者; |
8 | 入选前一个月内,参加过另一药物试验或使用过本试验药物; |
9 | 试验开始前两周内使用过任何其他药物; |
10 | 妊娠、哺乳期妇女; |
11 | 临床试验观察期在生理周期或者服用避孕药物进行避孕的女性志愿者; |
12 | 在试验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等于或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分; |
13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 |
14 | 不能保证从给药前24小时到最后一次采血前禁烟并禁服西柚汁或任何含酒精和黄嘌呤的食品和饮料(包括巧克力、茶、咖啡、可乐等); |
15 | 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心率<60bpm或>100bpm); |
16 | 烟检、酒精检验、咖啡因及毒品六联(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检测阳性者; |
17 | 有其它可能影响药物吸收、分布、排泄和代谢的因素; |
18 | 研究者判断该受试者不能完成本研究,或认为该受试者参与本研究可能会造成伤害的其他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