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循环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血液系统、免疫系统、精神疾病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2 | 有严重过敏性疾患史或过敏体质者,或明确对本品或其制剂成分过敏者; |
3 | 曾经患过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者; |
4 | 曾经患有慢性感染性疾病,例如结核病; |
5 | 试验前4周内患过具有临床意义的疾病或接受过外科手术者; |
6 | 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液生化检查等)发现有临床意义异常者; |
7 | ALT、AST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上限1.5倍者(不含1.5倍); |
8 | Scr、Urea检查结果超过正常值上限者; |
9 | 心电图、胸片具有临床意义的异常者或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 mmHg或>140 mmHg,舒张压<50 mmHg或>90 mmHg;心率<50 bpm或>100 bpm); |
10 | HIV检测阳性者,乙型肝炎表面抗原(HBsAg)检测阳性、梅毒螺旋体抗体(TP-Ab)检测阳性或丙型肝炎检测阳性者; |
11 | 目前有大量饮酒(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 [1单位=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 mL葡萄酒])或戒烟未满3个月者,或者研究期间不能禁烟禁酒者; |
12 | 试验前3个月及试验期间服用软毒品(如:大麻)或试验前一年及试验期间服用硬毒品(如:可卡因、苯环己哌啶等)者; |
13 | 酒精呼气检查、一氧化碳呼气检查或药物尿筛检查呈阳性者; |
14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5 | 研究入组前7天内食用过特殊饮食(包括柚子和/或黄嘌呤饮食等),或研究入组前48小时摄取了巧克力、任何含咖啡因食物或饮料,或研究入组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或不愿意在研究期间停止摄入以上制品者; |
16 | 试验前30天或试验期间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包括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包括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17 | 在试验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药物者; |
18 | 在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者; |
19 | 试验前4周内献过血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4周内献血者(>400毫升); |
20 | 筛选或给药前1天女性血HCG阳性; |
21 | 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