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琥珀酸美托洛尔或其它β受体阻滞剂过敏者或任意药物组分有过敏史者;曾出现对两种或两种以上药物、食物等过敏史者; |
2 | 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 |
3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及凡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者; |
4 | 有任何可能影响试验安全性或药物体内过程的疾病史,尤其是心血管系统、血液系统、肝脏疾病、肾脏疾病史;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有晕针晕血史者; |
5 | 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6 | 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
8 | 给药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9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00mL),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10 | 受试者(女性)处在哺乳期; |
11 | 给药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药物及保健品者;以及给药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琥珀酸美托洛尔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巴比妥类药物、普罗帕酮、维拉帕米、胺碘酮、I类抗心律失常药物、非甾体类抗炎/抗风湿药(NSAID)、苯海拉明、地尔硫卓、肾上腺素、苯丙醇胺、奎尼丁、可乐定、利福平、西咪替丁、肼屈嗪、选择性5-羟色胺重摄取抑制剂(SSRI)(如帕罗西汀、氟西汀、舍曲林)等); |
12 | 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3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 mL啤酒或45 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14 | 在筛选前48h内过量食用过辣椒、柚子汁、甘蓝、碳烤食物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
15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16 | 生命体征检查异常有临床意义者,参考正常值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搏60-100次/分,体温(耳温)35.4-37.7℃,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17 | 实验室检查及辅助检查任何项目异常并经研究者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18 | 乙肝表面抗原、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
19 | 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妊娠检查结果阳性者; |
20 | 酒精呼气试验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药物滥用筛查阳性者(吗啡、甲基安非他明、氯胺酮、二亚甲基双氧安非他明、四氢大麻酚酸、可卡因); |
21 | 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22 | 其它研究者判定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