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12-导联心电图及实验室检查异常者 (经临床医师判断有临床意义),生命体征正常值参考范围(包括临界值):坐位收缩压90~140mmHg,舒张压60~90mmHg,脉搏50~100次/分,体温(额温) 36.0~37.0℃ ,具体情况由研究者综合判定; |
2 | 有任何临床严重疾病史或有心血管系统、内分泌系统、神经系统疾病或呼吸系统、血液学、免疫及代谢异常等病史者; |
3 | 既往有消化系统疾病或者有消化系统手术史,经研究者判断影响药物吸收者; |
4 | 人类免疫缺陷病毒(HIV)抗体、乙型肝炎病毒表面抗原(HBsAg)或丙型肝炎病毒(HC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Ant-TP)检查结果为阳性者; |
5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吸烟大于5支,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3个月酒精摄入量平均每天超过2个单位(1单位=12盎司或360mL啤酒,5盎司或150mL白酒,1.5盎司或45mL蒸馏酒)或酒精测试结果大于0.0mg/100mL者,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饮酒者; |
6 | 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或正在参加其它药物临床试验者; |
7 | 筛选前3个月内注射过疫苗者; |
8 | 筛选前1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药物代谢酶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者 ; |
9 | 筛选前2周内服用过任何研究者认为可能会影响研究药物药代动力学特征评价的药物(包括中药)者; |
10 | 临床上有显著的变态反应史,特别是药物过敏史,尤其对试验制剂及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或对乳糖不耐受者; |
11 | 筛选前三个月内献过血或失血等于或超过400mL,或打算在试验期间或试验结束后三个月内献血或血液成份; |
12 | 妊娠期、哺乳期或育龄期妇女筛选时妊娠检查结果为阳性者及试验期间不同意采取有效的避孕措施或其配偶计划在六个月内生育者; |
13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
14 | 筛选前48h内食用过火龙果、芒果、柚子、酸橙、杨桃或由其制备的食物或饮料者; |
15 | 不能保证从服药前48小时到最后一次采血前禁食巧克力、任何富含咖啡因、富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等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特殊饮食者 ; |
16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研究用药前发生急性疾病者; |
17 | 怀疑或确认筛选前1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或使用过毒品者,或筛选期尿液成瘾药物(亚甲二氧甲基苯丙胺(摇头丸)、甲基安非他明(冰毒)、氯胺酮、吗啡、四氢大麻酚酸(大麻))筛查试验阳性者; |
18 | 筛选前4周内使用过任何与克林霉素有相互作用的药物(如含白陶土止泻药、氯霉素、阿片类镇痛药等); |
19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20 | 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本项临床研究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