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受试者使用血液制品或免疫球蛋白间隔<3个月。 |
2 | 已有月经初潮且未绝经的女性近1个月内有怀孕计划,或尿妊娠试验阳性,或已知正处在妊娠、哺乳期。 |
3 | ≥18岁成人患有药物不能控制的高血压(体检筛选测量时:收缩压>140mmHg或舒张压>90mmHg)。 |
4 | 已知对本临床研究用疫苗的某种成分(主要包括:伤寒Vi多糖、氯化钠、磷酸氢二钠、磷酸二氢钠)过敏。 |
5 | 既往有疫苗接种或药物严重过敏史(包括但不限于:如过敏性休克、过敏性喉头水肿、过敏性紫癜、血小板减少性紫癜、局部过敏坏死反应)。 |
6 | 有伤寒病史。 |
7 | 在过去3天内曾有中高热(腋下体温≥38.0℃)。 |
8 | 有惊厥、癫痫、脑病和精神病史或家族史。 |
9 | 有明确诊断的血小板减少或其它凝血障碍病史。 |
10 | 受试者患有原发或继发免疫功能受损,包括HIV感染,甲状腺、胰脏、肝脏、脾脏、肾脏病史或切除史;或过去12个月(间隔<12个月)内由于甲状腺疾病需要治疗。 |
11 | 受试者过去6个月内(间隔<6个月)接受免疫抑制剂治疗、细胞毒性治疗、皮质类固醇治疗(不包括过敏性鼻炎的皮质类固醇喷雾治疗,急性非并发皮炎的表面皮质类固醇治疗)。 |
12 | 已知患有先天畸形、发育障碍或有临床诊断的严重慢性病(如唐氏综合征、糖尿病、镰刀细胞贫血或神经疾病、格林巴利综合症等)。 |
13 | 已知或怀疑患有经研究者判定影响疫苗接种的疾病例如:消化系统异常(例如呕吐、腹痛、腹泻等)、严重的呼吸系统疾病、急性感染或慢性病活动期、严重心血管疾病、肝肾疾病、恶性肿瘤、严重的感染性或变态反应类皮肤病。 |
14 | 在试验前1个月参与另一项疫苗或药物的临床试验;或计划参加或正在参加其他药物临床研究。 |
15 | 研究者认为有可能影响临床试验评估的任何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