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在使用临床试验药物前发生或正在发生有临床表现异常需排除的疾病,包括但不限于神经/精神、呼吸系统、心脑血管系统、消化道系统(有吞咽困难或任何影响药物吸收的胃肠道疾病史)、血液及淋巴系统、肝肾功能、内分泌系统、免疫系统疾病者; |
2 | 2.在筛选前3个月内接受过手术或者计划在研究期间进行手术者,且手术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者; |
3 | 3.女性受试者在筛选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在哺乳期或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4 | 4.乙肝表面抗原和/或乙肝e抗原阳性、丙型肝炎病毒抗体、抗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抗体或抗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检查有一项或一项以上有临床意义者; |
5 | 5.血肌酐清除率<50mL/min(肌酐清除率=(140-年龄)×体重(kg)/(0.818×肌酐值CREA(umol/L)),如果是女性需要乘以0.85); |
6 | 6.中性粒细胞计数<0.75*109/L,或血红蛋白水平<7.5g/dL(<4.65mmmol/L)者; |
7 | 7.临床上有食物、药物等过敏史,尤其对齐多夫定或拉米夫定及其辅料中任何成分过敏者; |
8 | 8.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酒精≈360mL啤酒或45mL酒精含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或试验期间不能禁酒者; |
9 | 9.筛选前3个月内平均每日吸烟量大于5支,或试验期间不能停止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10 | 10.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包括成分血或大量失血(≥450mL); |
11 | 11.筛选前2周内使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和维生素者; |
12 | 12.筛选前6个月内有药物滥用史者; |
13 | 13.筛选前3个月内使用过毒品; |
14 | 14.在筛选物前28天内使用过任何抑制或诱导肝脏对药物代谢的药物或者服用过影响肾脏代谢的药物(如:诱导剂--巴比妥类、卡马西平、苯妥英、糖皮质激素、奥美拉唑;抑制剂--SSRI类抗抑郁药、西咪替丁、地尔硫卓、大环内酯类、硝基咪唑类、镇静催眠药、维拉帕米、氟喹诺酮类、抗组胺类;甲氧苄啶、环丙沙星、喷他脒(戊烷脒)、更昔洛韦、扎西他滨、阿托伐醌、克拉霉素、司他夫定)者; |
15 | 15.筛选前3个月内参加过其他的药物临床试验或非本人来参加临床试验者; |
16 | 16.筛选前1个月内接受过疫苗接种者; |
17 | 17.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平均每天8杯以上,1杯≈250mL)者; |
18 | 18.乳糖不耐受者(曾发生过喝牛奶腹泻者); |
19 | 19.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接受统一饮食者; |
20 | 20.有片剂吞咽困难者; |
21 | 21.不能耐受静脉穿刺者或有晕针史或晕血史者; |
22 | 22.研究者认为不适宜参加临床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