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有药物或食物过敏史,已知或疑似对试验药物或其中任一成分过敏; |
2 | 有晕厥或黑朦病史,或有低血糖病史,或空腹血糖异常者; |
3 | 研究者判断具有临床意义的急、慢性消化道疾病和肝、肾、内分泌、心血管、神经、精神、肺、肿瘤、免疫、血液或代谢紊乱等疾病或任何其他疾病,或具有这些疾病的病史若参加试验将危害其安全或影响研究结果者,如:急、慢性胰腺炎,甲状腺髓样癌个人或家族史的患者,多发性内分泌腺瘤病2型患者等; |
4 | 筛选期的B超检查(肝、胆、胰、脾、肾、甲状腺)、体格检查、生命体征监测、心电图检查、实验室检查(血常规、尿常规、血生化等)结果经临床医生判断为异常有临床意义者; |
5 | 生命体征异常者(收缩压<90mmHg或>140mmHg,舒张压<60mmHg或>90mmHg;脉搏<50bpm或>100bpm); |
6 | 评估肾小球滤过率eGFR≤ 80ml/min者;评估肾小球滤过率公式(Cockcroft_Gault公式)eGFR[mL/(min?1.73 m2)]=(140-年龄)×体重÷[0.814×SCr(μmol/L)](女性×0.85)。 |
7 | 筛选期病毒筛查任意一项(艾滋病抗体、梅毒螺旋体特异性抗体、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阳性者; |
8 | 有药物滥用史,或试验期间尿药筛查为阳性者; |
9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正处于哺乳期或血妊娠检查结果阳性; |
10 | 有酗酒史或中度饮酒者(中度饮酒的定义为每天饮酒超过3个单位,或每周饮酒超过21个单位;一瓶350ml的啤酒,120ml白酒,30ml烈酒或150ml葡萄酒定义为1个饮酒单位),或血液酒精检查为阳性者; |
11 | 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每杯200ml)者; |
12 | 首次给药前1年内患有重大疾病或接受过重大外科手术者; |
13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
14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用过研究药物或参与过其它药物临床试验且给药者; |
15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献过血或大量出血(大于300ml,女性正常生理期失血除外),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献血或血液成份者; |
16 | 首次给药前3个月内接种疫苗或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或研究结束后1周内接种疫苗者; |
17 | 首次给药前1个月内已经开始了显著不正常的饮食(如节食、低钠); |
18 | 首次给药前28天内服用过任何影响研究药物体内安全性评价的药物者; |
19 | 首次用药前14天内服用过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中草药、保健品和维生素者; |
20 | 首次给药前3天内吃过葡萄、柚子、火龙果、芒果等影响代谢酶的水果或相关产品者; |
21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摄取了任何含咖啡因或黄嘌呤的食物或饮料,如咖啡、浓茶、巧克力、可乐等; |
22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吸烟者; |
23 | 首次给药前48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者; |
24 | 不能遵守统一饮食(如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耐受标准餐食物等),或有吞咽困难者; |
25 | 有晕针晕血史者; |
26 | 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入组的其他受试者; |
27 | 联网查询医院信息系统有符合方案排除标准的用药史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