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受试者 APACHE II 评分 > 30。 |
2 | 在筛选时,发现受试者存在/高度怀疑存在预期对 ATM-AVI 和/或 MER 无反应的革兰阴性菌引起的感染(例如,鲍曼不动杆菌)或仅革兰阳性菌引起的感染。若研究者认为这些菌属是不需特殊治疗的定植菌,则受试者可参与本研究。 |
3 | 受试者在随机化前 48 小时内接受任何全身性抗生素超过一天(> 24 小时)。这包括在此期间开始的所有剂量的任何全身性抗生素(但不包括抗生素的重叠期),例如,受试者接受了4次的以 8 小时一次方案给药 的抗生素且最后一次给药恰好在随机化之前,则既往抗生素使用计算为 32 小时。例外的情况是既往全身性抗生素治疗失败的受试者,即有证据表明尽管受试者接受了至少 48 小时的抗生素治疗,但感染的客观体征和症状恶化或至少一个感染的客观体征和症状没有得到改善。对于随机化前 48 小时内接受少于一天(< 24 小时)的任何全身性抗生素的 cIAI 受试者,术后 6 小时内可接受一次抗生素(定义为从皮肤闭合起 6 小时,如果没有进行皮肤闭合,则从应用伤口敷料时起 6 小时)。 |
4 | 受试者对方案允许的任何全身抗菌药物(包括 ATM、碳青霉烯类药物、单酰胺环类或其他 β-内酰胺类抗生素、AVI、黏菌素甲磺酸盐或多黏菌素 B、硝基咪唑类药物或 MTZ、万古霉素、利奈唑胺、达托霉素、氨基糖苷类抗生素(例如,阿米卡星、庆大霉素、妥布霉素))或在研究期间给药的各种(研究用)药品的任何辅料有严重过敏史,如过敏反应、血管性水肿和支气管痉挛、超敏反应或其他严重反应。 |
5 | 受试者不太可能在最长 14 天的研究治疗后有效。 |
6 | 经研究者临床判断,即使给予充分的抗生素治疗相应感染,受试者仍很有可能在规定的治疗期内死亡。 |
7 | 受试者存在可能影响研究抗生素的反应评估的并行感染。 |
8 | 受试者已知患有艰难梭状芽胞杆菌相关腹泻。 |
9 | 受试者除了方案允许的抗菌药物之外还需要伴随使用有效的全身性抗菌药物和/或全身性抗真菌药和/或任何禁用的药物(例如,丙磺舒)治疗(见第 5.10 节)。 |
10 | 受试者正在接受血液透析或腹膜透析。 |
11 | 受试者根据 Cockcroft-Gault 公式估计的 CrCL ≤ 15 mL/min(Cockcroft 和 Gault 1976)或预期在研究期间需要腹膜透析、血液透析或血液滤过。 |
12 | 受试者有急性肝炎或急性肝衰竭、肝硬化或慢性肝衰竭(任何 Child-Pugh 类别)。 |
13 | 根据筛选时 ALT 或 AST > 3 x 正常值上限(ULN)表明存在肝脏疾病的受试者。但是,对于AST 和/或 ALT 升高达 5 × ULN 的受试者,如果检测值升高为急性的且有记录证明与正在治疗的感染直接有关,则符合入选资格。 |
14 | 受试者的总胆红素(TBili)> 2 x ULN,除非孤立性高胆红素血症直接与急性感染相关或者由已知的吉尔伯特病所致。必须对此予以记录。 |
15 | 碱性磷酸酶(ALP)> 3×ULN。然而,对于检测值 > 3 × ULN 且 < 5 × ULN 的受试者,如果检测值为急性的并且与治疗的感染直接有关,则可以入组。必须对此予以记录。 |
16 | 受试者存在肾周感染。 |
17 | 受试者的中性粒细胞绝对计数 < 500/mm3。 |
18 | 受试者既往曾接受过 ATM-AVI 治疗。 |
19 | 受试者之前入组过本研究。 |
20 | 妊娠期女性受试者;哺乳期女性受试者;有生育潜能但不愿意或不能在整个研究治疗期间及最后一次研究用药品输注后至少 7 天内使用本研究方案规定的一种高效避孕方法的男性和女性受试者(见第 4.6.1 节)。 |
21 | 受试者在筛选前 30 天内(或以前给予的研究用化合物的 5 个半衰期内,以较长者为准)和/或在研究参与期间正在参加或参加了其他研究性干预研究(药物)。 |
22 | 受试者有其他急性或慢性医疗或精神病学状况,包括最近(过去一年内)或目前存在的自杀意念或行为或实验室异常,可能会增加与研究参与或研究用药品给药有关的风险,或可能干扰研究结果的解释,经研究者判断此类受试者不适合进入本研究(例如有肺部疾病的 HAP/VAP 受试者,如肺癌、活动性结核病、囊性纤维化、肉芽肿病、肺部真菌感染或近期肺栓塞)。 |
23 | 受试者不可能遵循研究方案,例如,缺乏合作态度,无法完成研究。 |
24 | 受试者有癫痫或癫痫发作既往或当前病史,不包括儿童期的热性惊厥。 |
25 | 受试者为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及其家庭成员、以其他方式受研究者监管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或为直接参与研究实施的辉瑞员工(包括其家人)。 |
26 | 附加排除标准 – cIAI 受试者。1.受试者诊断为创伤性肠穿孔并在 12 小时内接受手术;胃十二指肠溃疡穿孔在≤ 24 小时内接受手术。主要病因不可能是感染性的其他腹腔内疾病。2.受试者有局限于空心粘性器官的感染,如单纯性胆囊炎,未发生破裂的坏疽性胆囊炎和单纯性阑尾炎,或急性化脓性胆管炎,坏死性胰腺炎感染或胰腺脓肿。3.受试者存在腹壁脓肿、未发生穿孔的小肠梗阻或未发生穿孔的缺血性肠病。4.受试者曾接受过肝、胰腺或小肠移植。5.其手术将包括分期腹腔修补或“开腹”技术或造袋术的受试者。该标准旨在排除腹部保持开放状态的受试者,尤其是计划再次手术的患者。 |
27 | 附加排除标准 – HAP/VAP 受试者。1.APACHE II 评分 < 10。2.HAP/VAP 受试者已知或很可能(根据入组时的任何可用的微生物学结果)为革兰阳性微生物的单一微生物感染。3.受试者有肺脓肿、脓胸或阻塞后肺炎。4.受试者为肺或心脏移植接受者。5.受试者有重症肌无力。错误入组受试者的退出程序请参见第 4.5 节。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