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者,且HBV DNA>103copies/ mL;丙肝、人免疫缺陷病毒(HIV)、梅毒检测呈阳性者; |
2 | 有症状的自身免疫性疾病的受试者(包括但不局限于:间质性肺炎,葡萄膜炎,肠炎,肝炎等);受试者患有白癜风或在童年期哮喘已完全缓解,成人后无需任何干预的可纳入;受试者需要支气管扩张剂进行医学干预的哮喘则不能纳入; |
3 | 既往有人类免疫缺陷病毒感染病史,或患有其他获得性、先天性免疫缺陷疾病; |
4 | 入组前3个月内进行过自体干细胞移植治疗; |
5 | 既往曾经接受器官移植或接受过异体骨髓移植者; |
6 | 吞咽口服药物存在困难的患者:洼田饮水试验≥3级以上; |
7 | 患有任何可能妨碍LH031胶囊吸收的胃肠病,如溃疡性结肠炎、Crohn病、糖尿病胃轻瘫、或其它表现为吸收不良的综合征; |
8 | 既往治疗的不良反应未能恢复至CTCAE v5.0等级评分≤1级,除残留的脱发效应之外; |
9 | 既往其它恶性肿瘤病史的患者(除非在登记入研究前5年以上已行确定性治疗并无恶性肿瘤复发的证据); |
10 | 有脑膜转移或有症状的中枢神经系统转移者; |
11 | 曾接受过Eg5抑制剂治疗的患者; |
12 | 已知对Eg5抑制剂或任何试验药物组成成分或辅料过敏者; |
13 | 入组前14天内或计划在研究期间接受全身用皮质类固醇(剂量相当于>10 mg强的松/天)或其他靶向药物、免疫抑制药物治疗的受试者; |
14 | 入组前4周内接受过化疗、放疗,或大型手术治疗者; |
15 | 受试者有活动性感染或在首次给药前7天内发生原因不明发热>38.5℃; |
16 | 筛选前4周内参加过其他药物临床试验; |
17 | 伴有严重心脑血管、呼吸系统、肝脏、肾脏、胰脏、中枢神经系统、血液系统疾病者; |
18 | 近1年内有酗酒,吸毒或药物滥用史; |
19 | 既往有明确精神障碍史,如抑郁症、精神分裂症、癫痫、痴呆等; |
20 | 妊娠期或哺乳期女性; |
21 | 因为其他原因预期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认为不适合参加该试验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