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1.符合重度高血压的诊断标准(按照《中国高血压防治指南2010》的定义),诊室平均坐位收缩压(msSBP) ≥ 180 mmHg和/或msDBP ≥ 110 mmHg; |
2 | 2.已知或怀疑继发高血压,包括肾实质性高血压(慢性肾小球肾炎、多囊肾、慢性肾小管-间质病变等),内分泌性高血压(原发性醛固酮增多症、嗜铬细胞瘤、库欣综合征等),单侧或双侧肾动脉狭窄,主动脉缩窄、阻塞性睡眠呼吸暂停低通气综合征和药物性高血压; |
3 | 3.经研究者判断,怀疑为白大衣高血压; |
4 | 4.知情前6个月内出现过高血压急症、高血压亚急症、体位性低血压或餐后低血压 |
5 | 5.已知下列任何一项影响试验评估的情况 :筛选期访视中,两臂的msSBP差值大于20 mmHg和/或msDBP差值大于10 mmHg ;筛选期和基线期访视,同一手臂在连续三次血压测量中,msSBP差值大于20 mmHg和/或msDBP差值大于10 mmHg ;试验期间计划或需要同时合并服用试验药物以外的抗高血压药物 ;试验期间计划或需要同时使用其他可能会影响血压的非抗高血压药物,包括单胺氧化酶抑制剂、吸入烃类麻醉药、三环和四环抗抑郁药、非甾体抗炎药、甲状腺激素、肾上腺皮质激素(低剂量的激素替代治疗除外),甘草,口服避孕药,可卡因,安非他明,促红细胞生成素和环孢素等 ;试验期间计划或需要同时使用对苯磺酸氨氯地平代谢可能有影响的药物,包括地尔硫卓、CYP3A4强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利托那韦) |
6 | 6.已知如下任何一项心血管危险因素 :随机前6个月内的严重脑血管疾病或脑血管意外(如高血压脑病、出血性脑卒中、缺血性脑卒中、短暂性脑缺血发作、脑血管损伤等) ;目前肥厚性梗阻性心肌病、严重梗阻性冠状动脉疾病、主动脉狭窄、血流动力学中重度异常的主动脉瓣或二尖瓣疾病、外周血管疾病大动脉瘤或夹层动脉瘤 ;随机前6个月内的严重心力衰竭(纽约心脏协会(NYHA)III/IV级)、缺血性心脏病(如急性冠脉综合征、心肌梗死、不稳定心绞痛)、严重心率失常(室性心动过速、心房颤动,心房扑动)或经皮冠状动脉介入治疗或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病史 ;伴有1型糖尿病或伴有2型糖尿病且血糖控制不佳,符合如下任一标准即为血糖控制不佳:需要胰岛素治疗;空腹血糖> 13.9 mmol/L(250 mg/dL);签署知情前12周内调整过口服降糖药的治疗方案 ;目前或既往(随机前6个月内)严重的视网膜病变,如视网膜出血或渗出、视乳头水肿、视力受损或视网膜微动脉瘤 |
7 | 7.已知任何可能显著影响试验药物的吸收、分布、代谢或排泄的疾病或手术史 ;既往胃肠道手术,如胃切除术、胃肠造口或旁路术(阑尾切除术和疝气手术除外) ;目前或既往(随机前12个月内)患有炎症性肠病,活动性胃炎,胃溃疡,消化道出血(包括胃肠道/直肠溃疡出血),胰腺功能受损(如急性或慢性胰腺炎),尿路梗阻或排尿困难 |
8 | 8.已知随机前5年内的包括白血病和淋巴瘤在内的恶性肿瘤病史 |
9 | 9.已知严重肝病或肝功能不全,如肝硬化,慢性活动性肝炎,既往肝性脑病,食管静脉曲张或腔静脉分流病史 |
10 | 10.已知严重肾病或慢性肾功能不全 |
11 | 11.随机前如下任一实验室检查符合下列标准 :血肌酐大于当地实验室正常值上限;ALT或AST大于1.5倍当地实验室正常值上限 |
12 | 12.随机前心电图有临床显著异常 |
13 | 13.已知既往或目前如下疾病 :消耗性疾病、自身免疫性疾病(类风湿性关节炎、系统性红斑狼疮)或结缔组织病 ;免疫功能受损或签署知情书前30天内接受免疫抑制治疗 ;患有急性或慢性炎症性疾病,需要抗炎治疗 ;遗传缺陷,如半乳糖不耐症,乳糖缺乏或葡萄糖-半乳糖吸收不良;遗传性血管水肿或血管性水肿 ;血液系统疾病 |
14 | 14.其他不适合参与本临床试验的一般情况 :目前或既往(随机前12个月)吸毒,酒精或药物滥用 ;妊娠和哺乳期女性 ;受试者或其配偶计划妊娠;已知对试验药物的任何有效成分或辅料过敏 ;之前已参与该试验 ;随机前3个月内使用过任何未经注册的试验药物 |
15 | 15.其他研究者判定的不适合参与本试验的情况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