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对丁酸氯维地平及其同类药物有过敏史、有过敏性疾患或过敏体质者 |
2 | 对大豆、豆制品、蛋类或蛋类制品过敏的患者 |
3 | 脂质代谢缺陷患者,如:病理性高血压、类脂性肾病,或伴有高脂血症的急性胰腺炎患者 |
4 | 嗜酒者:筛选前6个月内经常饮酒者,即每周饮酒超过14单位酒精(1单位=17.7 mL乙醇,即1单位=357 mL酒精量为5%的啤酒或44 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47 mL酒精量为12%的葡萄酒),或在试验入组前72 h内饮酒者,或筛选期酒精呼气试验阳性者,或研究期间无法停止酒精摄入者 |
5 | 嗜烟者:筛选前3个月内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或烟检试验阳性,或不同意在试验期间避免使用任何烟草类产品者 |
6 | 在筛选前3个月内用过研究药物、或者参加了任何其他药物、或者医疗器械临床试验者 |
7 | 在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300 mL)者(不包括女性月经血量),或有晕血、晕针史者 |
8 | 在筛选前28天服用了任何改变肝酶活性的药物 |
9 | 在筛选前14天内服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任何维生素产品或草药 |
10 | 筛选前3个月内用过已知对某脏器有损害的药物或患过重病者 |
11 | 筛选前6个月内患有能够影响药物吸收或代谢的胃肠道及肝、肾疾病(不论治愈与否均排除)者 |
12 | 毒品筛查呈阳性者,过去五年内有药物滥用史及服用过毒品或筛选期检测阳性者 |
13 | 有慢性病史或器质性疾患者 |
14 | 精神疾病既往史或现病史者 |
15 | 有其他影响药物吸收、分布、消除等因素者 |
16 | 妊娠期、哺乳期女性 |
17 | 给药前48 h内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及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摄入含烟草的产品者(如:香烟、糖精钠等),或不同意试验期间禁止饮用茶、咖啡和/或含咖啡因的饮料及进食葡萄柚或葡萄柚产品者,不同意禁止摄入含烟草的产品者(如:香烟、糖精钠等) |
18 | 研究者认为不应纳入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