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随机前4周内接受任意的抗前列腺癌治疗,包括化疗、免疫治疗、靶向治疗、雌激素治疗、孕酮类药物、抗雄激素治疗(氟他胺)、全身放射性治疗、5α-还原酶抑制剂(非那雄胺、度他雄胺等)、抗肿瘤功效的中草(成)药等,随机前6周内接受过比卡鲁胺和尼鲁米特治疗,或其他干预性的临床试验药物治疗 |
2 | 既往接受任何一种新型的雄激素受体抑制剂(如恩杂鲁胺、 Apalutamide、 Darolutamide、 SHR3680、 普克鲁胺、HC-1119等) 治疗 |
3 | 已知有脑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的患者(若怀疑有脑或中枢神经系统转移,需进行头部CT/MRI扫描确认) |
4 | 已知有严重心血管疾病,包括如下其中任一情况:过去的 6 个月曾发生心肌梗塞或血栓事件;已知的不稳定心绞痛; 心力衰竭,达到纽约心脏病协会(NYHA)标准Ⅲ级或Ⅳ 级; 筛选访视时 QTc 间期>500 ms;筛 选 访 视 时 静 息 收 缩 压 > 170 mmHg 或 舒 张 压 > 105 mmHg,提示有未控制的高血压 |
5 | 研究治疗开始前原治疗毒性尚未恢复,根据常见不良反应事件评价标准(CTCAE)5.0版分级量表判断,仍有2级及以上的毒性反应(脱发除外) |
6 | 临床上明显的消化道异常,可能影响药物的摄入、转运或吸收(如无法吞咽、慢性腹泻、肠梗阻等,或全胃切除的患者) |
7 | 有严重中枢神经系统疾病病史。有癫痫病史或任何可能诱发癫痫的病史,包括不明原因的意识丧失或短暂性脑缺血发作 |
8 | 在过去 5 年内,除前列腺癌外还患过其他恶性肿瘤,但是已治愈的基底或鳞状细胞皮肤癌和浅表膀胱肿瘤(Ta, Tis, T1) 可以入组 |
9 | 同种异体骨髓移植或器官移植病史需要继续药物治疗 |
10 | 已知的先天性或获得性免疫缺陷、活动性肝炎、活动性结核和其他活动性感染等 |
11 | 已知对雄激素受体抑制剂类药物过敏 |
12 | 研究者认为患者不适合参加本研究(如不符合患者最获益的治疗、患者依从性等)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