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存在妨碍患者遵循及完成试验方案的其他状况(包括已知的药物滥用或酗酒或精神障碍,包括饮食失调) |
2 | 研究者判断患者存在无意识性低血糖 |
3 |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发生过 1 次以上的严重低血糖事件(定义为由于神经功能障碍性低血糖需要帮助) |
4 | 在筛选(访视 1)前 6 个月内,因血糖控制不佳(高血糖或糖尿病酮症酸中毒)而 1 次以上的急诊室就诊或住院 |
5 | 在筛选前 6 个月内,出现具有临床意义的心血管疾病,定义为:卒中、纽约心脏病学会III 级或IV 级(附录 6)失代偿性心力衰竭、心肌梗死、不稳定型心绞痛、或接受冠状动脉旁路移植术 |
6 | 肾脏:肾移植病史,正在接受肾透析,筛选时血清肌大于2.0 mg/dL(177微摩尔每升) |
7 | 肝脏:筛选(访视 1)时具有明显的肝脏疾病临床体征或症状(例如, 急性或慢性肝炎或肝硬化),或肝酶指标升高,如下:中心实验室判定为总胆红素水平(TBL)大于等于2 倍正常范围上限(ULN)(Gilbert 综合征除外),或者中心实验室判定丙氨酸氨基转移酶(ALT)大于等于3×ULN,或者中心实验室判定天冬氨酸氨基转移酶(AST)大于等于3×ULN |
8 | 恶性肿瘤:具有活动性或未治疗的恶性肿瘤,具有临床意义的恶性肿瘤(基底细胞或鳞状细胞皮肤癌)缓解的时间小于 5 年,或研究者认为出现癌症或癌症复发的风险升高 |
9 | 对本试验中使用的胰岛素或辅料存在超敏反应或过敏 |
10 | 对标准试验餐(MMTT)中成分存在超敏反应或过敏(例如坚果过敏) |
11 | 血液系统:在筛选前 90 天内接受过输血或发生过重度失血,或者患有已知的血红蛋白病、溶血性贫血,或存在已知会干扰 HbA1c 测定的其他血红蛋白异常特征 |
12 | 根据研究者的判定结果,患者存在具有临床意义的胃肠道疾病(例如, 与大幅度血糖波动有关的临床活动性胃轻瘫) |
13 | 筛选时过度胰岛素抵抗,定义为接受的胰岛素日总剂量大于1.5 U/kg |
14 | 糖皮质激素治疗:正接受长期(持续时间为连续 14 天以上)系统性糖皮质激素治疗(包括IV、肌肉注射、SC 或口服制剂,不包括外用、眼内、鼻内、关节内及吸入性制剂)或在筛选(访视 1)前 8 周内接受过这类治疗,肾上腺机能缺陷的替代疗法除外 |
15 | 在筛选(访视 1)前 90 天内使用过人胰岛素吸入粉剂(Afrezza) |
16 | 在筛选前 90 天内使用了已知/特定的具有降糖作用成分的传统药物(草药或中成药) |
17 | 在筛选(访视 1)前 90 天内使用了 CSII 超过 14 天 |
18 | 在筛选(访视 1)前 90 天内,接受了除胰岛素之外的旨在治疗糖尿病的任何口服或注射药物,但在访视 1 前接受 90 天以上稳定剂量的二甲双胍治疗的患者除外。二甲双胍将在访视 2 时停用(应遵循当地法规) |
19 | 当前正在参加涉及任何 IP 的其他临床试验或判定为在科学或医学上与本研究不相容的其他任何类型的医学研究 |
20 | 在过去30 天内,参加过涉及IP的临床试验。如果之前的IP半衰期较长, 则应经过 3 个月或 5 个半衰期(以时间较长者为准) |
21 | 既往完成或退出本研究,或在接受至少 1 剂 IP 给药后完成或退出考察LY900014 的其他任何研究 |
22 | 直接隶属于本研究的研究中心工作人员和/或其直系亲属。直系亲属是指配偶、父母、子女或兄弟姐妹,不论是生物学亲属还是合法收养亲属。 |
23 | 礼来公司员工(包括员工、临时合同工或负责实施研究的指定人员) |
24 | 不能够和/或不愿意签署知情同意书、参加研究整个过程或遵从研究程序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