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体格检查、生命体征检查及血常规、血生化、尿常规、12-导联心电图、凝血功能、乙肝表面抗原、丙肝抗体、HIV抗体、梅毒螺旋体抗体、酒精呼气测试、滥用药物筛查等检查异常且具有临床意义者,以研究医生判断为准; |
2 | 有心、肝、肾、内分泌、消化道、免疫系统及呼吸系统等严重疾病史,且研究医生判断有临床意义者; |
3 | 接受过会影响药物吸收、分布、代谢、排泄的手术,经研究医生判断不适合入组者; |
4 | 已知对本品或其辅料过敏者,或过敏体质者(如:易发生哮喘、皮疹等); |
5 | 有心血管疾病史包括有心血管疾病风险者,有溃疡史或消化道出血史者; |
6 | 有精神疾病史者; |
7 | 有滥用药物史、药物依赖史、吸毒史者; |
8 | 筛选前3个月每日吸烟量多于5支者; |
9 | 筛选前3个月内每周饮酒量大于14单位(1单位=360mL啤酒或45mL酒精量为40%的烈酒或150mL葡萄酒)者; |
10 | 在筛选前3个月内每天饮用过量茶、咖啡或富含咖啡因的饮料(8杯以上,1杯=250mL)者; |
11 | 筛选前3个月内献血或大量失血(>450mL),或接受输血或使用血制品者; |
12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4天使用了任何处方药、非处方药或草药者(使用外用制剂或局部用药制剂除外); |
13 | 在服用研究药物前1个月内使用了任何可以改变CYP3A4/5、CYP2D6肝药酶活性的药物(如:CYP3A4/5酶系抑制剂-酮康唑、伊曲康唑、克拉霉素、茚地那韦、萘法唑酮、那非那韦、利托那韦、沙奎那韦、泰利霉素、伏立康唑等;CYP3A4/5酶系诱导剂-地塞米松、苯妥英、卡马西平、利福平、利福布汀、利福喷汀、苯巴比妥、圣约翰草等;CYP2D6酶系抑制剂-胺碘酮、阿米替林、安非他酮、塞来昔布等;CYP2D6酶系诱导剂-利福平、苯妥英钠、苯巴比妥、卡马西平等)者; |
14 |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7天内服用过葡萄柚及葡萄柚的饮品者; |
15 | 在服用研究用药前24小时内服用过任何含酒精的制品; |
16 | 试验前3个月内参加了任何药物临床试验并使用了任何临床试验药物者; |
17 | 在研究前筛选阶段或随机前新发疾病者; |
18 | 对饮食有特殊要求,不能遵守统一饮食者; |
19 | 不能耐受静脉穿刺采血者; |
20 | 女性受试者在筛查期或试验过程中处在哺乳期或妊娠结果阳性者; |
21 | 受试者(包括受试者伴侣)在给药前2周至研究药物末次给药后1个月内有生育计划,或无法保证在此期间性生活中采取一种或一种以上有效的非药物避孕措施者; |
22 | 受试者可能因为其他原因而不能完成本研究或研究者判断不适宜参加的受试者。 |
*以上临床试验信息摘自国家药品监督管理局药品审评中心临床试验登记与信息公示平台,具体入排以研究中心医生评估为准